2010年7月23日下午,上海律协医疗纠纷业务研究委员会在律协35楼第三会议厅召开全体委员工作会议。副主任卢意光律师主持会议,主任黄宜辰律师到会并做了主旨发言。孙乐民、刘晔、李浩等23名委员参加会议。
本次会议讨论决定医疗纠纷业务研究委员会分为四组,即业务培训组、联络交流组、案例讨论组、专业理论组,由主任黄宜辰、副主任卢意光、沈涛、栾晓丽分管,并设组长一名。全体委员就今后如何开展活动,如何通过业务委员会提高律师话语权、提升律师在医药卫生行业的影响力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会议还就《侵权责任法》对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了研讨,大家一致认为目前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存在公信力不足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