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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邀请特约监督员旁听庭审

    日期:2010-08-31     作者:罗书臻     阅读:1,307次
   接受外部监督 推进司法民主 提升司法公信 五十二名特约监督员分别参加六次旁听活动

30日上午,西安理工大学与宁夏神光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技术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再审,15名特约监督员旁听了案件的审理,这是自8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集中开展邀请特约监督员旁听案件庭审活动以来,特约监督员第6次旁听最高人民法院的案件庭审。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人民监督工作,为了健全和完善人民法院的外部监督机制,大力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今年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聘请了第一届特约监督员60名,并向特约监督员颁发了聘任证书。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监督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工作条例(试行)》,旁听依法公开审判案件的庭审活动是特约监督员履行职责的方式之一。为了让特约监督员对最高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有更深的了解,切实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同时,保障特约监督员积极履行职责,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在8月份集中开展邀请特约监督员旁听案件庭审活动。近一个月来,共有52名特约监督员分别参加了6次旁听活动。

参加旁听的特约监督员对记者说,庄严肃穆的法庭氛围、规范严谨的庭审过程以及法官高超的专业水平和庭审驾驭能力给他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通过旁听案件庭审,他们对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他们表示,一定要履行好特约监督员的职责,积极参与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履职活动,做好法院工作的督查员、社情民意的调研员和司法工作的宣传员,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水平,为推进司法民主、提升司法公信作出积极的贡献。

据了解,半年多来,除了邀请特约监督员旁听案件庭审,最高人民法院还采取向特约监督员通报工作情况、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办理监督员来信等形式,加强和特约监督员的联系沟通,保障特约监督员依法履职,共同做好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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