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从今天起开始施行,新条例旨在让“有理无钱”的人能够打得起官司。
亮点一:免费的项目更多了
早在200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就颁布了,当时规定免收法律援助律师费,但打官司的费用可不止律师费这一项。 【 南宁益家律师事务所律师 黄宇 在打官司的过程中,可能要由相关的部门和机构对于案件的一些特殊情况进行鉴定或者公证的,在一般的情况下这些金额也是比较高的,比如说涉及到dna的鉴定,要好几千块钱。】 新《条例》进一步免收资料查询复印费、鉴定费、诉讼费等费用,极大减轻了当事人的负担。
亮点二:让更多的人获得法律援助
在旧条例中,低保家庭才能享受免费的法律援助服务,但新条例中规定,这个群体扩大到了低收入群体,并且增加了“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受到损害请求赔偿或补偿”为受援事项,使妇女、儿童、老人也得到了保护。同时,在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方面也有新措施。 【 南宁益家律师事务所律师 黄宇: 农民工最普遍发生的就是拖欠工资工薪,还有一个就是遭受工伤,身体受到伤害的这一类的维权,新《条例》规定,他也是属于不需要审查,就可以直接被认定为被援助的对象,他也可以享受新条例给予他的相关的优惠。】
亮点三: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无缝对接
原来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分属于两个不同的体系,困难群体需要分别向司法行政部门和法院提出申请,很不方便。而新规定有效实现了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的无缝对接。 【 南宁益家律师事务所律师 黄宇:也就是说被救助人无需重复地做两次申请,这样从一方面来讲就减轻了当事人的负担,另一个方面从案件的诉讼程序讲,把繁琐的程序予以适当地减轻和量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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