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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浙皖沪签订经侦区域警务合作协议

    日期:2010-09-02     作者:吴艺     阅读:1,022次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完善区域警务合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江苏、浙江、安徽、上海三省一市公安经侦区域警务合作,《苏浙皖沪三省一市公安经侦区域警务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今天在上海举行。上海市市长助理、公安局局长张学兵以及公安部经侦局、苏浙皖沪三省一市公安厅(局)有关领导出席仪式。

江苏、浙江、安徽、上海三省一市公安机关历时两个月,经3次研讨、13次论证修改,最终形成了《苏浙皖沪三省一市公安经侦区域警务合作框架协议》及5项实施细则。协议签署后,四地公安机关将围绕指挥决策、信息共享、执法联动、警力调配、基础工作、警营文化暨能力建设等6方面开展全面合作。张学兵要求,签约各方要坚持“责任共担、合作共赢”的合作原则,进一步打破信息壁垒,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区域警务合作的运行机制,着力提升打击防范区域经济犯罪的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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