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年10月22日 下午,市律协国资国企业务研究委员会于市律协35楼第三会议室举行《上海市国有企业改制律师业务指引》修订工作内部研讨会。出席会议的有国资国企业务研究委员会的10名委员以及报名参会的6位律师,会议由副主任曹志龙主持。
会议首先由曹志龙律师发言,向各位委员介绍《指引》修订工作的背景,并逐条说明了初稿对原《指引》的改动之处。
随后,与会律师踊跃发表意见。有律师指出,《上海市国有企业改制律师业务指引》应当进一步提升内容的可操作性,确保对律师承办此类业务提供现实的指导意义。也有律师指出,该《指引》的修订在考虑内容细化的同时,亦应充分考虑对青年律师的执业风险提示作用,成为青年律师在承办此类业务时的“自我保护”指引。委员们还纷纷从《指引》的体例、样本的制作、法律用语的准确性及法律法规的时效性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