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本市律师研究并了解私募股权基金设立及投资过程中的法律问题,提高本市律师从事私募股权基金设立及投资的法律实务水平,2010年10月15日下午,市律协基金业务研究委员会在律协35楼报告厅举办了一期私募股权基金设立及投资过程中的法律问题讲座,邀请天泉投资基金公司董事/CFO——黄润滨先生作题为“USD Fund and RMB Fund”的讲座。
研究会主任李强律师首先介绍了此次讲座的嘉宾——
黄润滨先生从基金设立、基金管理、基金投资以及基金监管四个方面介绍了美元基金和人民币基金各自的架构以及不同之处。在基金设立阶段,美元基金要比人民币基金复杂,出于基金保护和税负问题的考虑,美元基金在设立时会有BVI SPV和香港SPV。在基金文件中,美元基金相较于人民币基金,要更加的严密,除了要有合伙人协议、认购协议和管理协议等,还会有投资顾问协议、法律意见书和单边保证函。在基金募集过程中美元基金相较于人民币基金除了会涉及到整个基金募集的法律顾问外,还会专门的BVI或者Cayman Island SPV的法律顾问以及税务顾问和募资中介。在基金管理方面,黄先生重点介绍了美元的基金管理与托管以及有限合伙人的更换和基金利润的分配几个方面。在基金投资方面,黄先生着重讲解了投资组合调查,估值以及如何退出。在基金监管方面,黄先生主要介绍了法律监管和国际上的KYC(认识客户) 和AML(反洗钱措施)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