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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召集律师学习《关于提讯、会见看守所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若干规定》

    日期:2010-11-22     作者: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

 

由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举办的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司法局《关于提讯、会见看守所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若干规定》学习会,于2010118日下午在市律协35楼第一会议室举行。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等近百位律师参加了学习。

学习会由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翟建主持,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周巍、叶杭生、李小华、程蔚骅作了主题发言,翟建主任介绍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即将召开的“刑事辩护会见问题”研讨会讨论的十八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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