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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运作讲座在市律协举行

    日期:2010-11-23     作者:基金业务研究委员会

 

1119日上午,市律协基金业务研究委员会在市律协报告厅举办“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运作现状及问题分析”讲座,会议由基金委主任李强律师主持,特邀请了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王吉鹏作为主讲嘉宾,近180位律师参加了会议。

 王吉鹏先生首先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基本概念、法律形式和运作方式三个方面入手给大家较为全面的阐释了中国目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广义上的私募股权投资要包含我们常说的创业投资(VC)和狭义的私募股权投资(PE)两种,两者不同的地方在于VC更多的是投资于早期和成长期的项目,而PE则偏重于投资成熟期的项目。为了帮助大家更加形象地了解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构架,王先生又介绍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四个基本的要素:投资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被投资企业。对于目前我国主要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法律形式王吉鹏先生主要从内资和外资两个方面进行了介绍。而后,王先生又从融资设立——项目投资——投后管理——退出分配,四个方面详细介绍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运作方式。

王吉鹏先生随后结合自己公司业务特点向与会律师介绍了母基金(Funds of FundsFOF)的投资运作方式。FOF主要是发源于美国,最早的一支FOF设立于上世纪70年代,FOF作为母基金是PE/VC基金的重要资金来源。最后,王吉鹏先生又谈古论今,以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史上的几个重要的时间点为分界点详细介绍了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历史和现状。

讲座最后,与会律师分别就目前我国外资参与的基金中,外资投资的结汇等问题向王吉鹏先生进行提问,王吉鹏先生一一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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