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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房地产调控新政与法律专题研讨会在市律协举行

    日期:2010-12-07     作者:房地产业务研究委员会

 

市律协房地产业务研究委员会与上海市房产经济学会于 20101118日下午 ,在市律协报告厅共同举办了“2010房地产调控新政与法律专题研讨会”。本次会议共有100多名律师及房地产行业人士参加。

本次研讨会对我国及本市出台的房地产调控新政进行解读,对政策产生的影响及后市走势进行判断,并对房地产行业调控新政下产生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分析。

会议邀请了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市房产经济学会会长庞元,上海社科院城市与房地产业研究中心主任、博导张泓铭,易居房地产研究院院长、博导张永岳。三位专家分别就房地产新政对住房保障问题的影响,政府行政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必要性、合理性及有效性,房地产企业在新政下的战略转型等问题做了精彩的主题发言。

此外,会议还邀请了市律协房地产业务研究委员会的张黔林律师、韦烨律师、徐军律师、叶正伟律师分别从房产新政对购房人、开发商的影响,十年房地产调控及法律纠纷,房产税改革等角度作了专题演讲。

张黔林律师指出,2010年的房地产政策对购房人的履约能力产生了较大影响,并引起许多法律纠纷,但各地法院却判决不一,因此建议法院在适用情势变更原则进行判决时应采用统一的认定标准,查明买方不履约的真实原因及政策对买方履约能力的影响程度,从而从公平合理的角度解决民事纠纷;此外,张律师还认为“限购令”的合法性值得商榷,可能会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1. 韦烨律师指出,商品房预售门槛提高、预售资金监管严格、政府限制购房投资需求等因素使房产开发商失去了原先的行业扶持待遇,因此开发商应采取保持充足现金流、降低土地存储量、转战二三线城市、增强融资能力等应对措施。

徐军律师回顾了十年房地产调控政策及主要的法律纠纷,并呼吁完善商品房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监管制度,从严把握建筑质量。

叶正伟律师回顾了房产税的历史沿革,提出了房产税改革的目标,并前瞻了包括房产税主体、征收范围、税基税率及免征条件等各项改革内容。

会后,专家及发言委员对与会人员提出的关于各项调控新政的理解及实践中涉及的问题一一作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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