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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执业权利要受到保护

    日期:2006-05-29     作者:高瑞锋    阅读:1,539次
    记者5月26日从呼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从今年4月开始,呼市检察机关严格执行有关法律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采取多种措施,切实保障律师的诉讼权利,到目前为止,取得了较好效果。

据了解,为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今年4月,呼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了律师执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的措施有:凡律师查阅、摘抄、复制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的,公诉

 
部门不得拖延推诿;各公诉部门在决定起诉以前,要主动听取其对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从轻、减轻的意见,做出是否起诉的决定;在押犯罪嫌疑人提出聘请辩护律师的请求后,严格按规定时间通知其家人代为委托,并且及时为辩护律师办理相关手续,安排会见犯罪嫌疑人。在会见安排上,不限定会见次数和时间;对于律师调查被害人以及证人时,只要被害人以及证人同意,原则上一律批准;对于律师在调查取证中发现办案人员违法违纪以及违反办案程序收集证据等方面的投诉,由律师职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调查处理,做到案案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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