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9日下午,上海律协城市更新(征收)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城更委”)在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举办集体土地征收业务操作指引起草工作会议。会议由城更委委员金毓主持,城更委主任马永健、副主任郑震捷、武顺华、李维世及40余名委员、干事、秘书参加,围绕《律师办理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业务操作指引(暂定名)》的大纲框架展开深入研讨,凝聚多项共识。
会上,委员们首先就操作指引的名称与适用范围展开讨论。多位委员建议,名称应聚焦“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参考《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规定》(即“13号文”)的表述,拟定为《律师办理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业务操作指引》,既与地方规定呼应,又明确将范围限定在房屋补偿领域,避免涵盖土地征收全流程导致内容冗杂,同时为未来拓展预留空间。 在体例与章节设置上,经激烈探讨,初步确定一级目录包括五部分:第一编引言(含法律依据、适用范围);第二编律师办理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业务操作指引(核心章节);第三编争议解决;第四编其他法律问题;第五编附则。其中,第二编作为核心,将细化集体土地房屋征收的全流程,补充此前大纲遗漏的关键程序——如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组织听证、公布补偿安置方案等,确保程序完整性。 委员们认为,操作指引需突出律师实务特色,而非简单重复行政程序。例如,在“业务操作指引”章节,需明确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时的程序合规审查要点,以及作为被征收人代理人时的权益维护策略,涵盖信息公开申请、补偿协议谈判、行政复议与诉讼等具体服务内容。同时,针对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征收的差异,需细化宅基地房屋补偿、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非居住房屋(如厂房)补偿等特殊问题,避免直接套用国有土地操作逻辑。 讨论中,委员们一致认为,指引需兼顾“上海特色”与“全国视野”:一方面严格依据上海13号文等地方规定,细化区域实操细节;另一方面梳理各地共性问题,为跨区域业务提供参考。此外,需预留弹性空间,以便在新法规出台时及时更新,确保时效性。
会议最后,马永健主任总结指出,本次讨论为操作指引搭建了初步框架,后续将以集体土地研究小组为基础成立起草小组,吸纳感兴趣的委员深入打磨。马永健主任强调,指引的核心是“立足实务、解决问题”,期待通过集体智慧,最终形成能为律师办案提供切实参考的专业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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