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物权编的理解与适用”线上培训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 2020-06-08    作者:无

疫情防控期间,为便于本市律师通过网络课程学习,市律协律师学院陆续推出网络课程,欢迎各家律所和单位向律协律师学院推荐或合作,推出高质量的网络课程。                     

《民法典》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时期,民法典的出台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民事法治保障。为更好地组织我市律师开展学习《民法典》各分编的重要内容,掌握法律修改对实务工作的影响,继而加强职业道德水准和提升专业技能,更好地提供专业服务,本期课程由英才苑府法律教育网、市律协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民商事诉讼业务研究委员会、调解业务研究委员会联合举办,为本市律师提供《民法典》系列课程第一期《民法典物权编的理解与适用》,具体安排如下:

一、主题:民法典物权编的理解与适用

二、 时间2020年6月20日–6月21日(周六周日)9:00-17:00

三、方式:英才苑府法律教育网在线观看

四、参与对象:本市执业律师及实习人员

、课程及师资内容:

(一)主讲人:吴光荣,原最高院法官,国家法官学院教授

(二)培训主要内容:

导论:民法典的体系结构与物权编的地位

1.民法典的体系结构

2.物权编在民法典中的地位

3.民法典对物权法的发展

专题一:物权编通则部分的新发展及其对司法实践的影响

1.物权编通则部分的主要内容

2.物权编通则部分的变化及其背景

1)征收制度的完善

2)停止侵害作为救济方式

3.物权编通则部分的重点难点问题

1)物权的保护及其体系化

2)不动产登记与不动产权属确认

3)动产交付与动产物权变动

4.特殊动产的物权变动规则

专题二:物权编所有权部分的新发展及其对司法实践的影响

1.所有权部分的主要内容

2.所有权部分的主要变化及其背景

1)建筑物区分所有制度的完善

2)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的行使规则

3)添附制度及其实践意义

2.所有权部分的重点难点问题

1)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行使

2)共有的类型认定与共有物的分割

3)公法与私法在相邻关系上的竞合及其处理

4)善意取得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

专题三:物权编用益物权部分的新发展及其对司法实践的影响

1.用益物权部分的主要内容

2.用益物权部分的主要变化及其背景

1)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的完善

2)三权分置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完善

3)居住权制度的确立及其实践意义

3.用益物权部分的重点难点问题

1)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性质

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及其效力

3)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

专题四、物权编担保物权部分的新发展及其对司法实践的影响

1.担保物权部分的主要内容

2.担保物权部分的主要变化及其背景

3.担保物权部分的重点难点问题

1)动产担保与特殊动产担保的物权变动问题

2)如何理解担保物权的不可分性

3)担保物权优先受偿效力的例外情形

4)非典型担保与民法典中担保物权体系

5)关于因侵权行为产生的债权是否允许设立担保物权

6)实践中最高额抵押的常见裁判规则

7)担保物权期间问题

8)抵押物转让规则变化的现实意义

9)应收账款的质押实践操作问题

10)动产担保物权的优先效力问题

11)实践中常见的担保物权消灭情形及适用

专题五、物权编占有部分的新发展及其对司法实践的影响

1.占有部分的主要内容

2.占有部分的主要变化及其背景

3.占有部分的重点难点问题

1 占有的功能及其与本权的关系

2 占有保护的意义及其体系化

六、听课方式

报名方式:扫码添加工作人员微信即可参与登记报名,领取账号。

联系人及电话:

苏振华:15038212122(同微信)

韩林夕:17700626273(同微信)

张雪娇:15093198225(同微信)

黄新威:18137105351(同微信)

特别说明:本期课程为网络公益课程,不计入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