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动态
“乡村律师”潘新学
日期:2006-04-28
作者:法律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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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县茶城乡茶香村老年协会会长潘新学今年已经70岁了。从1996年7月开始,潘新学义务为该村普法工作奔忙,成为该村有名的“乡村律师”。
看到村民积极参与市场经济,所需法律知识增加,潘新学决心帮助群众学习和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他自费买回各种法律书籍,订阅《法制快报》等法律报刊,向法律界人士请教,在协会门前设立黑板报,每期都出版一栏法制知识讲座,到目前为止已出版186期。他还组织老年协会会员将法律知识编成山歌,写成剧本,利用节假日演出,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及法律知识。
去年,该村村民潘某谩骂、殴打69岁的父亲,致其受伤住院。潘新学获悉此事后,立即赶到潘某家,耐心做潘某思想工作,向他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让他明白谩骂、殴打、拒绝赡养老人等行为是违法的。经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说服教育,潘某思想得到转变,时常买些水果、营养品回家看望父亲。
近年来,潘新学老人调处邻里纠纷等180多起,该乡社会风气逐步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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