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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判刑十年到无罪释放 翟建律师为一名“贪污犯”洗冤

    日期:2006-11-20     作者:解放日报    阅读:5,113次
    今年8月25日,某省一家医院的眼科主任陈民高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无罪,当日获释。为这名因“贪污罪”被判10年有期徒刑的医生洗脱冤屈的,正是上海翟建律师事务所律师翟建。

去年1月5日,陈民高因涉嫌贪污罪被捕。检察机关指控他利用职务便利,低价采购人工晶体1424只,共计19.5万元,后以重新开票的方式加价到自己所在医院报账,共计47.4

万余元。去年8月11日,当地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陈民高有期徒刑10年。

陈民高不服上诉,聘请翟建担任二审辩护律师。翟建接受委托后,经过细心调查,发现陈民高与医院之间的微妙关系:陈民高是眼科承包人,他与医院之间存在承包法律关系。在第二轮承包中,陈民高以眼科研究所名义与医院协作联办,承包期间使用了自己的多项发明专利。由于这些发明创造并没有得到该医院任何资金、人力支持,因此他在采购中加入“科技协作费”,这就是人工晶体采购差价的由来。

通过查阅大量法律卷宗,翟建认为,即使是内部承包法律关系,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也不存在行政上的隶属或委派关系。事实上,只要定性为承包,那么在承包过程中就不能再将承包人视为事业单位内部人员,更不能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处。

经过精心准备,翟建为陈民高作无罪辩护。去年11月17日,当地中级法院改判陈民高有期徒刑3年。翟建认为这一判决仍然不妥,继续为陈民高伸冤。经过不懈的努力,最高人民法院最终采纳了他的意见,认定陈民高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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