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业内动态

业内动态

苹果向商标含Pod者发律师函 多普达或有麻烦

    日期:2006-08-17     作者:eNet硅谷动力    阅读:1,704次
为苹果的摇钱树,苹果电脑公司在保护播放器“iPod”的商标上不遗余力。据国外媒体报道,苹果电脑公司上周接连向两家商标中含有“pod”的公司发出律师函,要求他们不得侵犯iPod播放器的商标。

美国“Mach5Products”公司生产一种名叫“Profit Pod”的游戏设备。这种手持设备将红外扫描应用到了游戏机产品中。该公司负责人大卫·埃利森透露,苹果电脑公司的律师上个星期发出了律师函,要求该公司停止侵犯iPod的商标权。

苹果公司的律师称,这家公司的产品和iPod非常类似,都是用于电脑、可以传输数据,和游戏有关。因此“Profit Pod”的名字涉嫌借用了iPod品牌的影响力。不过,埃利森表示,他们的产品并不直接销售给消费者,此外,最重要的是,他们夫妇俩2000年就创建了公司,确定了产品名字,而iPod直到2001年才问世。因此,根本谈不到侵犯了苹果公司的商标。

苹果“找麻烦”的另外一家公司生产一种名叫“TightPods”的静电保护套,用于笔记本电脑、音乐播放器等产品。该公司的负责人特利·威尔森也表示收到了苹果公司的律师函。不过,威尔森表示,他们的商标注册已经获得了美国专利商标局的批准,并没有侵犯iPod的商标权。不过,威尔森表示,如果苹果电脑愿意花钱,他可以重新注册一个和iPod不冲突的商标。

除了以上两家公司外,事实上,在相关产品名称中包括了“pod”字样的公司还很多,比如中国的智能手机厂商多普达(DoPod)。更重要的是,“Pod”一词已经随着播客的流行广为流传,已经变得和最初起源的iPod播放器毫无关系,美国一家发行播客内容的公司也叫PodShow。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