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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区司法局与武警黄浦支队签约共建

    日期:2013-06-03     作者:黄浦区律工委    阅读:4,743次

 

 

5 29 上午,黄浦区司法局、武警黄浦区支队法律共建签约仪式在黄浦区支队会议室举行。黄浦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方日东、武警黄浦区支队政委杨玉明、支队长王建龙、区司法局党委书记翟世祺、局长潘鹰芳、支队政治处主任范传华、区司法局副局长张婷婷等领导出席仪式。“法律共建”旨在充分发挥军地资源优势,依法维护官兵及其家庭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官兵法律素养,提升我区司法行政队伍作风纪律,构建“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型军民关系。

活动中,范传华主任介绍了“法律共建”工作实施方案,方日东书记为涉军法律维权中心揭牌,翟世祺书记与杨玉明政委代表两家单位签订“法律共建”协议,潘鹰芳局长、杨玉明政委代表各自单位作了发言。

潘鹰芳局长指出,黄浦区司法局和武警黄浦区支队法律共建一是时间短,成效快,从提出共建到实际签约不到两个月,证明了双方对这项工作的重视和诚意;二是内容多、双方赢,司法局提供了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几乎全部的法律服务,支队则提供了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军事训练等共建项目;三是既传统,又创新,既坚持黄浦区拥军爱民的传统做法,又紧贴当前经济社会法治发展的新需求。

杨玉明政委表示,法律共建顺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是增强部队思想政治工作的需要,符合基层广大官兵的主观意愿,符合部队法律服务的实际需要,也符合部队推行多样化任务的现实要求,必将为警地密切合作提供良好的契机,也必将为警地强强联手提供一个很好的平台。支队要充分利用这一机制,切实为官兵办实事,解难题,不断提升部队法律服务水平。

方日东书记要求,一要充分认识开展“法律共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共建活动顺利开展;二要务求“法律共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要注重形式与内容的统一,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新手段,搞好经常性活动开展;三要努力构建“法律共建”的活动长效机制,要将活动各环节纳入系统化管理,认真履行协议约定,积极探索,开拓创新,不断推动法律共建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四要形成“法律共建”活动的强大合力,要确保做好相关的业务指导、物质保障和协调服务,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报道“法律共建”活动,充分调动部队官兵、司法干部和律师队伍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根据协议,“法律共建”活动将通过四项制度开展相关工作;一是结对互助制度。区司法局与支队结对成立涉军法律维权中心,大队与司法所结对成立维权工作站,三个中队分别与金茂律师事务所、华夏汇鸿律师事务所、万隆众信律师事务所结对成立维权点,实施对法律共建工作的归口领导。司法行政系统提供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部队方面则提供国防教育、军事训练等主题活动;二是联席会议制度。维权工作站每月开一次工作例会,由大队和司法所相关人员参加,通报相关工作情况,回应官兵法律需求,维权中心每季度开一次联席会议,由支队和区司法局相关人员参加,统筹安排法律共建工作;三是调研督导制度。由维权中心协调支队和区司法局人员组成联合督导组,每季度到所属大(中)队、司法所、律师事务所调研,听取对法律共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新兵入伍、老兵复退等重要节点,及时指导基层单位,积极开展相关法律服务;四是联检联评制度。由维权中心协调支队和区司法局,将大(中)队、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共建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规划,并共同对所辖单位法律共建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评比,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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