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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殴打律师案"被告人获刑 律师取证权受保护

    日期:2006-12-12     作者:杨金志    阅读:6,602次
    上海富卫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吴忠献在处理员工工伤事宜时,竟殴打员工聘请的律师致其耳膜穿孔。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12日对这起广受关注的故意伤害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吴忠献拘役6个月,缓刑1年。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朱洪超在庭审后 说,此案是今年发生在上海地区的第三起律师被打案。他表示,我国《刑事诉讼法》《律师法》均规定,律师享有调查取证权。律师是社会法律服务者,社会各界应尊重律师权利,共同改善律师执业环境。

    吴忠献被刑事拘留期间,向被打律师何炜作出了书面道歉,进行了民事赔偿,同时承诺工伤员工张秀芳的伤残费、误工费、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等一切费用均由其承担。

    在法庭上,检察官在公诉陈述后告诫吴忠献,律师本着职业精神为当事人争取权利,他作为企业负责人理应理智对待,采取合法方式进行交涉。检察官还向法庭表示,鉴于吴忠献有自首情节,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可从轻处罚,法庭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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