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活动将接受市民监督,认为候选人不合格可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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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从市律师协会了解到,为了树立上海律师的精神气质和良好形象,本市首届“东方大律师”评选宣传活动即日起全面启动。 据了解,这次“东方大律师”评选活动由市司法局、解放日报报业集团、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和市律师协会主办。围绕评选宣传活动,主办方将开展优秀律师标准大讨论、“我心目中的律师”征文和大型法律咨询活动等。 此次评选将体现律师行业业内认可和社会认可相结合的方式,社会各界均可推荐候选人,律师自己也可以自荐,评选活动将分阶段进行。凡执业三年以上、五年内未受过行业或行政处分的上海社会律师(含兼职律师)均可参加评选。 此外,这次“东方大律师”的评选也将接受社会与市民的监督。若是市民对推荐上来的律师候选人认为有不合格的情况,可以向本次评选活动的监事会反映或打举报监督电话。此次评选办公室地址是:肇家浜路789号均瑶国际广场33楼。监督电话:24029816。 据悉,“东方大律师”评选活动将制度化,今后每两年举办一次。以“东方大律师”评选宣传活动为契机,上海律师将外树形象、内强素质,向社会广泛宣传在依法治国、维护社会稳定及专业方面业绩显著的优秀律师群体,使社会各界更加深入地了解和支持律师工作,为律师依法执业创造更好的社会环境。同时,律师协会要充分发挥优秀律师的示范作用,着力打造一支与上海国际化大都市相匹配的律师队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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