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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出台《石家庄市市区国有土地储备管理暂行办法》

    日期:2001-08-02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阅读:2,385次
石家庄市在市区内目前已全面实行土地储备制度,由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进行垄断,并对土地出让实行招标、拍卖,让土地在阳光下交易。

根据《石家庄市市区国有土地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土地储备是指依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对市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进行统一收回或购买、储备(含前期开发),并予以出让、划拨的政府统一行为。该办法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转让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

“政府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做到国有土地‘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土地市场交易无序、管理混乱的问题,有效避免了土地暗箱操作”,石家庄市土地交易市场常务副主任崔振生介绍说,未实行土地储备制度以前,尽管国家要求经营性用地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方式供地,但仍有一些企业与开发商受利益驱动,将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进行私下交易并以很低的价格出让,不仅造成国有土地资产的严重流失,由于交易暗箱操作,还极易滋生腐败。同时,土地开发商为最大限度地获取利润,大都是选择市区拆迁量小、环境好的地段和城乡结合部的耕地进行开发,造成了城市无序开发,耕地逐渐减少,一些投机分子还借机“炒卖炒买”土地,严重扰乱了土地市场秩序。

为了规范土地交易市场,自去年起,石家庄市土地交易市场在全市范围内展开了拉网式的土地资源调查,对市区内每一家用土单位的土地利用现状和今后的土地处置意向都进行了摸底调查,并建立了台账,要求任何单位处置土地都必须由地产交易中心代政府收回、收购,对于拒不执行者,土地部门将停办其一切土地手续。截至目前,地产交易市场代政府共收购储备土地32宗,面积2433.85亩,直接土地收益1.5亿元。据悉,为了保证土地储备收购工作的顺利实施,政府将建立市级国有土地储备专项资金用于国有土地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