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律师在市区开展法律咨询
日期:2007-09-03
作者:曾兴华 通讯员汪金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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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是《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4周年、《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实施8周年的日子,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组织市法律援助处、市公职律师事务所、广东宝晟律师事务所共30名工作人员和律师在市区花边岭广场举行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
活动现场吸引了不少来往的市民和农民工,工作人员和律师重点介绍了法律援助申请条件、申请程序等,并发放《法律援助条例》、《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农民工法律援助指南》等宣传资料,现场解答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土地使用权纠纷、婚姻家庭、房屋买卖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咨询共42宗。市法律援助处还现场受理了一宗工伤赔偿案件的法律援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