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全面开展律师服务收费情况检查
日期:2007-11-23
作者:杨绍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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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开始,来宾市司法行政机关开始进行为期10天的全市律师服务收费情况检查,重点检查三个方面:一是律师服务收费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实行风险代理收费,除收取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外额外收取其他费用;二是律师事务所、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签订书 面合同”的问题,是否存在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的规定问题,是否存在“不开具律师服务收费合法票据和不向委托人提交代交费用、异地办案差旅费有效凭证”问题,是否存在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保管、使用专用文书、财务票据、业务档案”规定;三是律师事务所、律师在收费方面是否存在不按《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进行收费、存在价格违法的行为。严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收费问题没有在限期内整改的,将由市级以上司法行政部门按行业管理规定和相关法规进行惩戒直至停业整顿。
此次严查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收费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将对律师服务行业起到净化作用,使律师服务业透明度大大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