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在涉外案中树立中国法律威信——创导律师事务所薛伟勇律师的故事
日期:2006-11-07
作者:袁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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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卑不亢一封信
“尊敬的A先生,腐败和低效率并不代表中国的过去、现在和未来,这只是一小部分人的所作所为。我们律师事务所的基本准则是,决不会为了法律上的问题和技术上的细节,请政府官员或其他人到上海最昂贵和奢华的餐馆消费,这有失律师公正、公平的执业精神……我们会根据事实和法律勤勉尽职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这是上海创导律师事务所的薛伟勇律师写给美国著名的R公司总裁的一封信。字里行间,不卑不亢,维护中国律师尊严的同时,也恪守着法律的尊严。
他用自己娴熟的法律专业知识,清晰严谨的逻辑思维,赢得了同行和当事人的尊重。
案件历时10多年
在美国R公司和上海Y航空技术进出口公司经济纠纷一案中,薛伟勇律师担任了R公司的法律代理人。1988年,R公司与上海的Y公司订立一项航空节能电池的补偿贸易协议。由于Y公司严重违约,R公司向瑞典一仲裁院提出仲裁申请,仲裁院裁决Y公司支付美国公司损害赔偿等440余万美元。由于Y公司不履行债务,R公司在1995年向中国法院申请承认外国仲裁裁决,并强制执行。但由于Y公司已申请破产,由此引发破产逃废债务的纠纷。此案历时10多年,美国R公司先后聘请数位中国律师代理,都未能解决问题。2003年5月,薛伟勇律师接下了这个难办的案件,而此时仲裁确认Y公司应给付金额已达1100余万美元。
拒绝不正当要求
由于案件拖的时间太久,R公司又在中国有着其他一些不愉快的经历,公司的总裁对薛律师有种不信任感。薛伟勇接手案子后,傲慢的R公司提出了一系列苛刻要求,诸如律师代理费要到结案后根据委托人所得按比例支付、合同文本以英文为准、争议适用美国法律、律师工作要及时向美国驻上海领事馆通报等。对R公司的这些不正当要求,薛律师都有理有节地拒绝了。尤其是对于R公司要求薛律师在本市最高档的饭店宴请他们所指定的中国官员和相关人员,薛律师告诉R公司:“在中国打赢官司不是靠吃饭,而是依据法律。”
维护当事人权益
与此同时,薛伟勇约见了上海Y公司人员及上级领导,告诉他们案件已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有关人员的行为给国家利益带来很大危害,希望Y公司能认真对待。接着,薛律师又马不停蹄地查清楚Y公司的债权、债务,协助法院及时保全债权,最大限度地维护R公司的权益。在薛律师的眼里,虽然代理的是外国公司,但从根本上而言,这不仅是维护自己当事人的权益,也是为了树立中国法律制度的威信。经过艰苦认真的努力,去年年初,这起长达10余年的纠纷终于得以解决,薛伟勇也得到了委托方R公司的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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