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要想申请当一名执业律师,除了必须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以外,还要过一道“品行考查”的关卡。
司法部日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律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着重提到了“建立健全律师行业准入机制”。在这一机制中,最核心的内容是“严格品行考核和审查”。
按照要求,律师事务所要建立对拟接收执业人员的品行考查制度,认真做好品行考查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注意收集公安、教育、人事等有关部门的信息资料,充分利用高等教育学历电子查询系统等信息资源,在综合考 查的基础上作出品行鉴定。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