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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律师坚称征养路费违法

    日期:2006-11-29     作者:中国青年报    阅读:1,270次
    “批评养路费第一人”周泽认为,国务院法制办答记者问不等同释法

11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负责人通过答记者问的形式,向社会公开表态:在燃油税开征之前,征收养路费合法。被媒体称作“批评养路费违法第一人”的周泽,认为“答记者问”不等于法律解释,他仍坚持认为,对公民财产的征收,应该通过立法,以税收的形式进行,而不能由一个部门甚至几个部门通过红头文件的形式以某个费的名目进行征收。

此前,周泽曾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有关养路费征收的法规、规章与《公路法》相违背问题,并问责养路费违法征收。

对于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对于养路费征收情况的解答,周泽表示,“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的答记者问仅仅是在回应公众舆论,而不是针对我提交审查养路费征收法规、规章违法建议书这样一种公民权利的具体答复。”

“对法律的正式解释,有其特定的体例和规范,某个机关负责人的说法即使能够代表该机关的认识,也不构成对法律的正式解释。”作为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同时也是一名执业律师的周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他仍然以《公路法》规定为由坚持自己的观点。

周泽同时认为燃油税开征并不是停止征收养路费的前提,“对公民财产的征收,应该通过立法,以税收的形式进行,而不能由一个部门甚至几个部门通过红头文件的形式以某个费的名目进行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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