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拓展受案渠道实行网上法律援助申请
日期:2003-11-05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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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及各街道(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各律师事务所、社会团体的维权部门及个人都可以通过上海长宁门户网站的《市民办事》栏中申请法律援助。 网上法律援助申请是长宁区委、区政府非常重视的一项便民措施。在区信息委和区司法局共同努力下,从流程的设计到人员的培训至网上办事的开展仅用了2个月的时间。网上法律援助申请拓展了法律援助的受案渠道,方便了当事人。无论是单位、团体或个人再遇到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都可以上网进行法律援助申请,由区法律援助中心经过审查并于10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