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各区动态

各区动态

区检察院羁押必要性审查推进会暨刑检工作听取律师意见座谈会

    日期:2017-03-03     作者:虹口区律工委    阅读:9,319次

3月2日下午,区检察院主持召开羁押必要性审查推进会暨刑检工作听取律师意见座谈会。会议由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潘建安副检察长主持,区司法局副调研员周球、公律科科长周俊及律师代表15人参加会议。

区检察院监所科对其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开展的情况进行介绍后,4位律师代表围绕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从社会角度、律师角度、犯罪嫌疑人角度等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认为羁押必要性审查有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建议检察院可以将羁押必要性审查标准量化、细化,通过评分机制进行审查,并将具体的量化制度进行公开,以便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落到实处。

区司法局副调研员周球表示此次会议着力构建了检察官与律师之间的良性互动,为积极打造法律共同体建设提供了平台,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的重要体现。会议探讨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羁押采取审慎态度和严格法律控制的一项制度,是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体现,要求各位律师要认识到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将这项制度落实到今后的工作中,也要把这项制度广泛地传播下去,让更多的律师知道这项制度,学习这项制度,贯彻这项制度。

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潘建安副检察长感谢律师代表对虹口检察院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提出的建议。针对虹口检察院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具体情况,潘建安副检察长对律师代表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并表示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体现了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这项工作意义重大。

在刑检工作听取律师意见座谈会上,律师代表与区检察院公诉、侦监、航运(金融)、未检、监所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激烈的讨论。律师代表祝小东对公诉前律师与检察院交流适用的程序,“认罪认罚,从轻处罚”制度检察院具体落实措施提出了疑问,区检察院公诉科杨亚明结合区检察院两项制度具体做法,向律师代表进行了释明。律师代表孙欢成、申婷婷建议检察机关加强对司法鉴定审查结果的监督。最后,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潘建安副检察长表示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符合司法改革的趋势,进一步的公开化、透明化有利于这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在实践过程中,有的案件是不符合羁押必要性审查条件的,这类案件如果适用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既是对诉讼成本的浪费,也会导致本应受刑罚处罚的人继续危害社会,希望律师站在社会治理的角度考量。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