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0日,上海律协国际法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国际法委员会”)在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会议室召开了全球地缘政治新形势下的国际法挑战:近期热点案例研讨会,由国际法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耿甜甜主持,国际法委员会主任、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倪建林做开场致辞。倪主任表示,当前地缘政治局势复杂多变,国际法在跨境贸易、国际投资等领域的适用面临新挑战、新课题。
本次研讨会选取并设置三个典型案例展开深度解读,分别是案例一:特朗普IEEPA关税违法案件解读,由国际法委员会委员、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汪雪做主题分享;案例二:长和—巴拿马港口案进展与走向研判:从国际投资法与地缘政治角度,由国际法委员会委员、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科家做主题分享;案例三:企业出海中技术出口及数据出境合规问题浅析—以Manus并购案为例,由国际法委员会委员、河南国基(上海)律师事务所主任徐鹭做主题分享。
案例一研讨:特朗普IEEPA关税违法案件解读
一、特朗普关税违法案件背景梳理
特朗普2025年1月20日宣誓就任后,同年2月就发布加征全球关税的行政令,该行政令的授权依据是美国上世纪70年代制定的IEEPA法。特朗普对选民声称关税由外国支付,但实际上关税由美国进口企业向美国海关缴纳,最终价格上涨的成本由美国消费者承担。关税加征后,至少有两批美国企业发起诉讼,最终两个案件合并到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审理。
二、案件的管辖权路径
1. Learning Resources案的选择:Learning Resources是一家进口并销售文具教学用品的美国企业,加征关税后无法经营,其选择向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起诉,并主张本案属于宪法越权(Ultra Vires)问题,不属于贸易问题故该法院具有管辖权。地区法院初步审理后,认为其具有管辖权,并颁发了初步禁令。二审的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巡回法院也维持了上述决定。
2. V.O.S.案的选择:另一案件以V.O.S. Selections为代表的酒类进口商则选择向专属管辖与海关与关税事务相关的国际贸易案件的美国国际贸易法院(CIT)起诉,美国国际贸易法院认定国会未授权总统直接加关税,结论与Learning Resources案一致。该案上诉到美国联邦巡回法院后,通过全院审理(en banc),二审法院以7-4的投票结果维持了一审法院的结论。
3. 最高法院的处理结果: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受理两个案件的调卷令(certiorari)后,合并审理,并最终以6-3的投票结果认定案件属于美国国际贸易法院专属管辖,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没有管辖权,但维持了认定加关税行政令违法的最终结论。
三、案件的实体判决逻辑
1. 美国宪法的征税权分配:美国宪法第一条明确规定征税权属于国会,该规定源自美国独立战争时期“无代表不纳税”的核心原则,只有国会有权决定加税,总统不得擅自加税。
2. 对IEEPA法的文本解释:IEEPA法中动词和名词可组合出99种不同授权,只有一种组合被特朗普政府解释为授权加关税,且该法自上世纪70年代制定后,从未被用于加征关税,不符合美国的法律解释惯例。
3. 重大问题原则(Major Question Doctrine)的适用分歧:尽管多数意见结论为6票支持总统无权加税,但仅3位大法官主张适用重大问题原则来得出上述结论,而另外3位自由派大法官则发表了协同意见(Concurring Opinion)表示仅同意多数意见的结论,但认为只需做文本解释即可得出该结论,不需要适用重大问题原则。
4. 异议意见的核心观点:3位保守派大法官组成的异议意见(Dissenting Opinion)认为,加关税属于对进口的“规制/调节(regulate)”,IEEPA法文本已经明确授权总统“规制/调节(regulate)”“进口(importation)”,因此特朗普政府加关税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四、判决后的后续发展
判决宣布特朗普政府基于IEEPA加征的关税违法后,特朗普在判决作出2天后就依据122条款重新推出了相同税率的关税。但依据122条款推出的关税是临时性的,在2026年7月就会到期,到期后需要国会批准才能延续,控制权并不完全在总统手中。就已经违法征收的关税,美国海关在3月12日发布退税指引,要求进口商在清关180天内提出退税申请,超过180天的则可以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起诉主张退税;未清关的货物理论上不再收取违法关税,但实践中可能存在系统调整不及时的问题。
案例二:长和—巴拿马港口案进展与走向研判:从国际投资法与地缘政治角度
一、事件基本背景梳理
争议双方为香港长和集团旗下巴拿马港口公司(PPC)与巴拿马政府,争议标的为巴拿马运河两端的巴尔博亚港、克里斯托瓦尔港的运营管理权。1997年PPC与巴拿马政府签订25年特许经营合同,2021年合同获得25年延展,2025年1月巴拿马审计署启动对PPC的财务合规审计。2025年7月巴拿马审计长向最高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宣告经营合同违宪并废止;2026年1月巴拿马最高法院作出违宪认定;2026年2月3日PPC依据合同仲裁条款启动ICC仲裁,索赔金额为20亿美金;2026年3月23日巴拿马政府发布23号行政令,以紧急社会利益为由接管两港口,并交由丹麦马士基集团、地中海航运旗下MSC集团运营。
二、国际投资争端解决路径分析
1. ICC仲裁路径:由PPC依据特许经营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启动,约定适用ICC仲裁规则,由3名仲裁员审理,仲裁地为纽约,仲裁语言为英语,裁决为终局裁决,且巴拿马政府已放弃主权豁免。
2. BIT仲裁路径:长和集团作为PPC母公司,依据1986年英国与巴拿马签订的投资保护条约,于2026年2月12日向巴拿马政府发出磋商通知,要求6个月磋商期,若协商不成将按照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提起仲裁。
3. 仲裁结果预判:分享嘉宾赵科家律师判断,长和集团最终获得经济赔偿的可能性较大,但几乎不可能重新获得两个港口的运营管理权。
三、巴拿马最高法院判决核心内容
判决共69页,核心结论共两项,一是认定1997年批准PPC特许经营合同的第五号法律违宪,二是认定基于该法律作出的合同延期及所有相关行政行为全部违宪。判决未过多涉及合同实体内容,核心逻辑为该合同及延期给PPC带来了失衡过度的利益,国家和公共利益承受了不成比例的负担;法院明确提出,行政立法行为不能失衡让渡国家利益,公权力机关不能通过合同规避宪法约束。
四、美债与美元对美国政策的影响
2025年4月特朗普宣布加征关税后,因长期国债利率发生剧烈波动,特朗普随即宣布暂停关税政策90天。
当前美国国债总规模已接近40兆美金,每年需要偿还的债务利息约为1兆美金,占美国年度财政支出的1/7。美国债务不可能通过偿还结清,每届政府只会选择偿还利息或借新还旧,债务规模只会持续增长。
美元作为全球储备货币和国际贸易交易货币,是美国经济的核心优势,也是最大劣势:一旦国际市场失去对美元的信心,主要国际贸易不再使用美元计价结算,美国会爆发比1930年代大萧条更严重的经济危机。
五、本次事件的战略定位与未来预判
近期长和巴拿马港口运营权风波,并非单纯国际投资纠纷或地缘冲突,而是美国为维护美元霸权、落实国家安全战略的关键举措。美国核心意图并非彻底遏制中国发展,而是通过把控国际贸易与能源运输关键通道,将中国发展约束在美元体系内,迫使中方经济与美元深度绑定,巩固自身霸权主导的经贸秩序。
这一战略并非个案,后续美国可能会联合日本、欧盟复制该模式,在非洲争抢基建与贸易节点控制权,同时捆绑日韩资源围堵中国,南美、非洲等地或接连出现同类事件,中方需高度警惕,筑牢海外利益安全防线,防范相关地缘经贸风险。
案例三研讨:企业出海中技术出口及数据出境合规问题浅析—以Manus并购案为例
一、收购案基本情况
2025年12月30日,美国科技公司宣布以20亿美金收购AI智能体公司蝴蝶效应。蝴蝶效应核心产品为可实现自动化执行的多智能框架AI agent,是全球发展最快的AI公司之一。蝴蝶效应核心主体北京蝴蝶效应、北京红色蝴蝶科技分别成立于2022年、2023年,控股股东为香港蝴蝶效应,研发团队主要设在武汉光谷。2023年开始全球化布局,2025年6月通过裁员搬迁的方式,将总部从北京迁至新加坡,裁掉中国三分之二的技术人员,仅留三分之一迁移至新加坡。截至研讨会当日,蝴蝶效应公司高管已被限制出境,案件后续走向仍待进一步观察。
二、AI收购案涉及的技术出口合规问题
1. 技术出口的新型模式:本次技术转移并非通过传统代码复制、知识产权受让完成,而是通过核心技术人员整体迁移实现,技术知识存储在人员自身经验中。
2. 法律依据与认定标准:根据《技术进出口条例》第二条,技术出口包含其他形式的技术转让,核心人员整体迁移这种方式,可被认定为实质性技术出口行为,中国可对本案进行穿透式管辖。
3. 穿透式管辖的适用场景:本案收购标的为新加坡公司而非中国境内公司,仍需接受中国监管,属于穿透式监管的适用场景。
三、AI收购案涉及的数据出境合规问题
1. 合规审查核心要点:案涉AI产品技术与训练数据均形成于中国境内,大量包含个人信息、敏感信息在内的重要数据通过中国→新加坡→美国的路径出境,需要履行安全评估、备案、认证等监管要求。
2. 当前审查关注方向:监管重点审查两个核心问题,一是敏感数据是否按要求完成脱敏处理,二是数据出境目的地变更后是否履行了新的合规义务。
四、AI出海合规的四点启示
1. 穿透式监管的双向风险:蝴蝶效应迁址新加坡是为应对美国投资监管新规、降低融资障碍,同时适配中国生成式AI备案要求,但中国企业出海会同时面临中美双向穿透式监管,需在两国监管要求中夹缝生存。
2. 人员携带的合规风险:人员携带技术转移的方式,同样可被认定为技术出口,出海企业需重点关注该类非传统形式的合规风险。
3. 前瞻性数据布局的必要性:提前完成数据分类分级梳理,区分敏感数据、重要数据与非重要数据,可有效降低后续数据出境的合规成本。
4. 合规审查的正向意义: 监管审查不是限制企业出海,而是帮助交易更安全健康,企业应当在合规框架下寻求平衡,无需因审查畏惧出海。
(注:以上嘉宾观点,根据录音整理,并经本人审阅)
供稿:上海律协国际法专业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