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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协国际贸易与自贸区专业委员会举办 “国际商务合作——国际贸易结算主要方式及风险”讲座

    日期:2025-12-11     作者:国际贸易与自贸区专业委员会

       2025年8月28日下午,上海律协国际贸易与自贸区专业委员会以线上加线下方式,在律协报告厅举办了“国际商务合作——国际贸易结算主要方式及风险”讲座,线上线下一百余人参与了本次讲座。本次讲座由华东政法大学商学院副院长、硕士生导师、经济学博士贾彩彦教授主讲,上海律协国际贸易与自贸区专业委员会委员沈冬梅律师主持讲座。

       讲座伊始,贾彩彦老师介绍到国际贸易合同结算的主要环节涉及到货币收付、单据转让、资金融通、风险防范。本次讲座主题是分享、探讨几种主要的结算方式,即汇款(remittance)、托收(collection)、信用证(L/C)、备用信用证(Standby L/C)、银行保函(L/G)、国际保理(factoring)、福费廷(forfeiting)。

       首先,贾彩彦老师介绍了现在使用率最高的“汇款(remittance)(商业信用)”结算方式。在这种结算方式下涉及的当事人包括汇款人(Remitter)、汇款行( Remitting bank)、解付行(Paying bank)、收款人(Beneficiary);汇款方式包括电汇(T/T)、信汇(M/T)和票汇(D/D)。贾彩彦老师总结到采用汇款方式结算的风险主要包括双方信用风险(卖方发货问题和买方拖欠款项问题)、信息错误风险(卖方提供的账户信息有误)、欺诈风险(伪造单据,比如伪造B/L)、汇率波动风险,并提出可以从分期付款条款、明确合同条款、购买保险等方面来进行防范。

       随后,贾彩彦老师介绍了“托收(collection)(商业信用)”结算方式。种类主要包括clean collection 光票托收(没有商业单据)和documentary collection跟单托收。在托收这种结算方式下涉及的当事人包括委托人(Principal)、托收行(Remitting bank)、代收行(Collecting bank)和进口商(Importer)。贾彩彦老师随后也通过流程图的方式直观介绍了托收这种结算方式的操作流程,介绍了跟单托收分即期付款交单(D/P AT SIGHT)、远期付款交单(D/P AT xxx DAYS  AFTER SIGHT)和承兑交单(D/A)三种不同交单方式。贾彩彦老师总结到采用托收结算的风险对卖方来说可能涉及买方拒付或拒绝承兑、要求降价等(各种政治、经济等原因)和因买方拒付卖方承担仓储费、滞期费等;对买方来说可能涉及卖方伪造单据、货物有问题、频繁拒付影响声誉等风险。

       接着,贾彩彦老师介绍了“信用证(L/C)(银行信用)”结算方式,这种结算方式的特点有:开证行是第一性的付款责任、相符交单、欺诈例外原则、独立于合同、对买卖双方较高的保护、遵守国际统一惯例与规则,即UCP600,ISBP821(《关于审核跟单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和URR 725(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项下银行间偿付统一规则)。贾老师还介绍了信用证这种结算方式的操作流程,并分析了在每个环节中的易见风险。

       之后,贾彩彦老师介绍了信用证中的当事人包括:申请人applicant、开证行issuing bank、受益人beneficiary、通知行advising bank、保兑行confirming bank、付款行paying bank、议付行negotiating bank、偿付行reimbursing bank、承兑行accepting bank、索偿行claiming bank、寄单行forwarding bank、转让行transferring bank,并开展了单独分析。

       最后,贾彩彦老师介绍了信用证的一般类型包括即期付款信用证 Sight payment L/C、延期付款信用证 Deferred payment L/c、承兑信用证(远期)Accepted L/C,信用证也是最复杂的一种支付方式,涉及问题也非常多,因时间关系无法再详细展开。

       分享结束后,贾彩彦老师与在场的律师开展了交流,讲座效果获得了线上及线下听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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