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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座谈纪念《律师法》颁布十周年

    日期:2006-05-16     作者:顾生庚    阅读:1,988次
        15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颁布十周年座谈会,市政协、市委政法委、市政府办公室、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重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和律师代表参加座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

任周亚瑜出席会议并讲话。周亚瑜充分肯定了10年来我市律师为常州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主法制建设所作出的重要贡献,并就我市律师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如何进一步发展壮大提出要求。他希望全市律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拓展服务领域,为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要服务基层、服务人民大众,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使普通百姓和困难群众能够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要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完善行业规则、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体系,规范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行为,培养律师正确的执业理念、高尚的职业修养和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司法机关要切实保障律师依法行使各项执业权利,有效解决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对侵害律师合法权益的人和事要依法严肃处理,政府有关部门也要在开放公共信息等方面为律师执业提供便利条件。

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师协会会长刘德峰介绍了我市律师行业十年来的发展情况,各相关单位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对律师制度和律师工作畅谈了各自的体会,并就如何加强工作协调,切实改善律师的执业环境积极献计献策;部分律师代表在发言中着重分析了我市律师行业发展存在的一些困难和不足,并就如何进一步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建设一支“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进行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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