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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动态

闸北区6月律公动态

    日期:2008-07-04     作者:律公科    阅读:3,581次
【本月要讯】
●本月5日,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合作所改制工作,局律公科、法制科到光明所召开两场座谈会,充分听取广大律师对改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本月12日上午,我局吴群副局长带领律公科同志专程赴市司法局律管处,就近期我区合作所改制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专题汇报,市司法局律管处余学杰处长接待并明确了相关工作意见:一、合作所这一组织形式在新的《律师法》中已没有法律地位,司法部即将出台的两个“办法”也将成为改制工作的依据;二、改制工作仍要强调“依章程表决”,如达不成协议,司法行政部门要强制注销,要充分发挥行业作用做好协调工作,司法行政部门要指导好,确保平稳过渡。
●本月24日上午,我局吴群副局长带领律公科同志到浦东新区司法局学习。浦东新区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凌德铭,区司法局律公处处长赵开银及律公处有关同志热情接待,并介绍了浦东新区就贯彻新《律师法》,如何做好合作所改制、市属所移交、行政许可、投诉查处等四个方面的工作。双方交流了在这四项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疑点和难点问题,并从各自的工作实际出发探讨了解决问题的方法。
●5月30日和6月3日,局党委书记、局长赵俊、副局长吴群率律公科同志一起走访了川汇所和申安所,祝贺川汇所开业,了解申安所改制进展等有关工作。
本月,律公科在副局长吴群带领下,向今年新设立的乐邦、新台州分所、川汇、铁军、铧锐等律师事务所送上了祝贺开业的牌匾。另外,还分别走访了汇达丰所、恒建所,了解近期工作情况。
 
【律师动态】
设立新所   经市司法局行政许可,上海彦哲律师事务所被准予设立登记。合伙律师:冒彦哲(主任)、夏青、冯伟荣。
市所移交   根据新《律师法》和司法部有关规定,本市直属所移交区县管理的工作于本月进行。6月19日下午,在市律协会议室举行了正式移交仪式,市司法局向我区移交上海市百良律师事务所,并介绍了该所情况,当场办理了有关转接手续和移交有关材料。
情况通报    最近,市律协发出关于律师会见在押人员时违反看守所规定的情况通报。本市有个别律师在市第二看守所会见时,违反规定向在押人员提供了香烟和打火机,市检二分院特此提出了检察建议书。为此,市律协提醒广大律师在执业中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珍惜和爱护来之不易的现有律师执业环境,并要求各律师事务所将此通报传达至全体律师,引以为戒,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执业监督】
●6月份,法制科接待投诉3起,其中2起系重复投诉。投诉内容:(1)收费不规范,(2)未征得当事人同意,提供虚假材料。
●我局为认真贯彻新《律师法》及市司法局关于贯彻修订后的《律师法》做好对律师事务所投诉查处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六月份率先在全区各律师事务所组建专门委员会,建立由专人负责投诉接待与调查处理的两级网络,要求各律师事务所将区司法局的接待投诉电话以及本所负责接待人员姓名、投诉电话公布在醒目的位置。
●本月办结了专项化解柴今是“重信重访”投诉案件的领导包案工作,并向市司法局执监处作了办结工作总结以及填写了专项化解 “重信重访”投诉案件情况一览表。
●法制科根据局统一安排,参加了区奥运“两排” (重点治安地区、重点治安人员的)工作的暗访。
●本月,法制科完成了区政府法制办布置的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任务,并上报了新《律师法》实施后闸北区司法局行政执法事项的法律依据内容调整表及调整报告。
 
【公证之窗】
●本月2日,区司法局在闸北公证处召开公证质量专题工作会议。会议由副局长吴群主持,局律公科通报市局关于公证质量整改的通知;局法制科宣读区局对公证质量问题的责任人、公证处领导的处理意见;相关责任人和领导作自我检查;公证处主任宣布了“公证员与助理结对”的组成名单;最后局党委书记、局长赵俊作了重要讲话,他提出五点意见:一、统一思想,端正态度;二、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三、严格程序,狠抓质量;四、加强管理,服从管理;五、不断拓展,再创新绩。
●6月6日,公证业务指导委召开工作会议,研究有关公证程序及公证员与公证辅助人员的配置。区司法局副局长吴群、律公科长江振虎出席。
 
【法律援助】
7 月份法律援助中心值班接待名单:1日光明所张香林;2日汇达丰所鲍奇川;3日亚太长城所陈磊;4日绍平所周新华;7日袁圆所严桦;8日恒业所严家骅;9日中成永华所刘华仪;10日光明所程甦;11日申房所侯毅;14日黄河所徐以琴;15日海之纯所薛小麟;16日嘉隆所胡伟;17日鸣霄所杨德忠;18日海文所陈勇强;21日翰森所王瑾瑜;22日铁军所陈勤;23日光明所周菁华;24日泓盛所施海明;25日申通所张哲峰;28日亚太长城所瞿楠;29日恒业所胡馨月;30日申企所李秀琏;31日川汇所柯彬慧。
请各法律服务单位按通知落实接待人员到岗,如有事无法前来,请在本单位内部协调,另派其他人员代班。谢谢配合!
    区法律援助中心地址:大宁路610弄15号,电话:56777302。
值班具体时间:9:00——17:00     联络人:张娴
 
【顾问接待】
7 月份参加周四区领导信访接待律师名单:3日上午光明所俞建国;10日上午申房所孙洪林;17日上午恒建所潘书鸿;24日上午恒业所张慧卿;31日上午翰森所陈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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