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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大假按揭烂尾楼森豪案 两律师被判缓刑

    日期:2007-09-10     作者:侯毅君    阅读:3,316次
    房地产开发商联合律师、银行职员,虚构257名购房者,采用签订虚假商品房买卖合同、楼宇按揭担保借款合同方法,向银行骗取个人住房贷款7.5亿余元,记者昨日从二中院获悉,这起轰动全国的“森豪公寓”骗贷大案的部分被告人获刑。

森豪公寓位于东二环,该楼盘被称为中国虚假按揭金额最大的烂尾楼。法院经审理认为,银行工作人员徐维联、尚进、张笑非在负责审批森豪公寓、华庆公寓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过程中,先后批准向257名虚假贷款申请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共计7.5亿余元。战军、孔卫东作为执业律师,未尽职审查森豪公寓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人的身份、收入及其他证明等资料的真实性,即向银行出具了内容重大失实的法律意见书,证明贷款申请人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符合申请贷款条件。

最终,法院以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分别判处原北京市嘉惠律师事务所律师孔卫东3年有期徒刑,缓刑4年,判处原北京市浩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战军1年零2个月有期徒刑,缓刑1年零6个月;以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分别判处原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零售业务处副处长徐维联5年有期徒刑,判处该处消费信贷业务科科长尚进3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判处该处消费信贷业务科科员张笑非3年有期徒刑,缓刑4年。据了解,这起骗贷大案的主谋华运达房地产公司老板邹庆仍未获刑。根据公诉机关市检二分院认定,邹庆借森豪公寓骗贷达6.4亿元。

法院首判森豪公寓骗贷案

该银行原副处长获刑5年 原科长获刑3年半 两名律师首次在此类骗贷案中获刑

开发商虚假搞贷款 法律意见书内容失实 银行人员“放水”放贷7.5亿元 ———

今天上午市二中院透露,涉嫌利用虚假按揭金额最大的森豪公寓骗贷案中部分涉案人员获刑。

法院以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判处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零售业务处原副处长徐维联有期徒刑5年。

另外,该行两名工作人员及两名执业律师也分别获刑(详见表格)。这也是本市司法机关首次在银行骗贷案中追究律师失职的刑事责任。

银行虚假放贷7.5亿元

2000年12月至2002年6月间,徐维联、尚进、张笑非时任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贷款业务部门的工作人员。

他们在负责审批北京华运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森豪公寓商品房、华庆时代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华庆公寓商品房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过程中,先后批准向257名虚假贷款申请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共计7.5亿余元,案发时造成银行贷款本金损失共计6.6亿余元。

律师出具虚假“意见书”

2000年12月至2001年7月间,战军、孔卫东作为执业律师,未尽职审查森豪公寓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人的身份、收入及其他证明等资料的真实性,即向银行出具了内容重大失实的法律意见书,证明贷款申请人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符合申请贷款的条件。

银行依据战军出具的内容重大失实的法律意见书,先后向161名虚假贷款申请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共计5亿多元,案发时造成银行贷款本金损失共计近5亿元。案发后,孔卫东退缴160余万元及9850元港币。

另据了解,涉案的森豪公寓开发商——华运达房地产公司原董事长邹庆等人目前还在审理之中。

5名被告人获刑情况

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

银行零售业务处原副处长 徐维联 有期徒刑5年

消费信贷业务科原科长 尚进 有期徒刑3年半

消费信贷业务科原科员 张笑非 有期徒刑3年 缓刑4年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律师 孔卫东 有期徒刑3年 缓刑4年

律师 战军 有期徒刑1年2个月 缓刑1年6个月

现场追访

“森豪公寓 ”烂尾依旧

东二环朝阳门桥向西100多米,路南有栋停工已久的公寓楼,大楼外墙装修了一半多,但都还没有安装窗户。周围居民说,这楼盖盖停停已经10多年了,最近一次停工是在2002年。

这就是中国虚假按揭金额最大的烂尾楼——森豪公寓。

昨天下午,记者在现场看到,不时有三三两两的民工从大楼进出,一些民工的衣服挂在大楼突出的阳台上,那里还随意地堆砌着木板和一些床。

一位居住在这里的民工告诉记者,住在楼里的工人在另一个工地上干活。他说,现在这里总共住着两千多民工。

“这个大楼里面中央空调都安装好了,有的房间甚至内装修都做了。”大楼的保安告诉记者。

顺着保安所指的方向,记者看到中央空调粗大的管道已经开始生锈,大楼墙体也开始脱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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