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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暨律师代理申诉流动工作站”在浦东6律所成立

    日期:2007-08-09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通讯员 周保国    阅读:5,043次
    
浦东新区6家律师事务所与浦东新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共同打造民事行政申诉的“便捷通道”。8月9日上午,浦东新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与律和理律师事务所、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等6家事务所签约,“浦东新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暨律师代理申诉流动工作站”将在这6家律师事务所挂牌成立。
    今后,当事人如欲对二审案件提出申诉,可以在流动工作站得到专业的法律帮助,新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的检察官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将联合“坐堂”,为当事人叩开行使申诉权利的“方便之门”。
    出席签约仪式的有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钱伟放处长、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潘柏生副检察长、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民行处佟志强处长、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公律处周伟烈副处长、6家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或代表、市律协宣传部代表。
    签字仪式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潘柏生副检察长主持,他对设立“律师代理申诉流动工作站”的情况进行了介绍,民行处与6家律所先后签约,律和理所主任陈邦理律师、锦天城所陈乃蔚律师等作交流发言,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钱伟放处长通报了本市民事行政检察的情况并对设立“律师代理申诉流动工作站”的举措予以了肯定。
    检察机关和律师事务所合作开展民事案件的申诉工作,在上海已经取得了积极效果。据钱伟放处长介绍,2003年起,全市共有247家律师事务所与各区、县检察院结对。 2006年,全市律师代理的民事申诉案件达到1085件,占同期检察机关受理申诉案件的21.5%,其中,律师通过“流动工作站”渠道代理的民事申诉案件达到472件。
   在这472件申诉案件中,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对其中的82件向法院提出抗诉,占案件总数的39%,对其中的另62件提出“检察建议”,占案件总数的33.9%。律师代理民事申诉案件的“成案率”是当事人直接申诉“成案率”的1.96倍,显示出律师在代理民事申诉中出色的专业水平。
    钱伟放处长指出,在去年360件不予申诉支持的申诉申请中,律师和检察机关配合做好当事人的工作,“息讼”的成功率较高,律师参与对和谐法治关系的建立作用积极。
    对于裁判明显正确的案件,律和理所主任陈邦理告诉我们,接待律师将对申诉人进行释法解疑,“律师作为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当事人更容易接受,对维护社会稳定起到积极作用。”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潘柏生副检察长表示,民事行政检察处与律师事务所合办代理申诉工作站,将有助于当事人行使控告申诉权利,延伸检察机关的民事行政检察职能,拓展申诉渠道,将更好地履行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职能,充分发挥专业律师的职能作用,把社会主义法制理念贯穿到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扩大检察机关及专业律师的影响,更有效地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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