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14日,在闵行纪王镇富卫彩印公司打工的张秀芳上门求助于何律师,张秀芳左手手指被机器切去了3根,而公司却没有进行工伤赔偿。当月19日中午,两人同往富卫彩印公司,了解事件过程。
找到公司经理吴某后,事件调查就百般受阻,两人由于言语不合起争执,刚喝过一点酒的吴某拳脚并用,将何律师打倒在地。直到有人报警才有所平息。事后,医院的验伤结果表明,何律师除了多处软组织挫伤外,左耳膜也被打致穿孔,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轻伤。
何律师于日前提交了自诉状。在昨天的开庭审理中,吴某承认自己出手殴打何律师完全是意气用事。据其介绍,对于张秀芳的工伤事件,公司其实早为她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可能是因为张秀芳的名字在某些材料上登记有误,一时难以办理所致。
记者了解到,为了表达歉意,两人达成一项协议,由吴某一次性赔偿何律师医疗费、误工费等所有损失13.8万元。昨天下午,法院在综合了各方面的意见之后,认为吴某的主观恶意较轻,作出了较轻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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