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下午,上海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研究委员会医疗卫生法律研究组在律协会议室举办学术研讨会,出席研讨会的有:上海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研究委员会主任鲍培伦律师、副主任李家麟律师、沈伟民律师、黄宜辰律师以及各律师事务所从事医疗卫生法律业务的律师二十余名。
会议由医疗卫生法律研究组长黄宜辰律师主持。会议首先围绕上海市中天阳律师事务所栾晓丽提出的“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进行诊疗活动是否属于非法行医”,以及上海市海达律师事务所卢意光律师提出的“如何对待未经病历质证得出的医疗鉴定报告”两个典型案例进行了讨论,气氛热烈,效果良好。
随后,经讨论决定:今年9月份,医疗卫生法律研究组将就目前社会关心的医疗卫生法律热点问题,再次举办大型学术研讨会,届时将邀请法院有关法官、卫生行政系统法规处领导、高等院校有关专家以及新闻媒体一起参加。另外,今年12月份,将举办一次论文交流会,邀请有关专家、教授组成评委,对论文进行评审,并出版优秀论文集,欢迎广大对医疗卫生法律有兴趣的律师踊跃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