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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会通知

征收农民房屋和土地的宪法法律问题讲座通知

作者:不动产征收(动拆迁)业务研究委员会   日期:2012-11-27    阅读:5,189次
各位律师:

      十八大报告提出,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推进,因为征地侵犯农民利益进而诱发社会矛盾的现象时有发生。大规模工业化城镇化非但不是实现宪法序言提出的农业现代化的手段,而且损害和动摇了宪法确立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地位以及农村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侵犯了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用益物权等法定权利。准确、完整地理解宪法有关征收条款的规定,对于严格依宪、依法征收农民房屋和土地,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市律协不动产征收(动拆迁)业务研究委员会特邀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刘松山为广大律师主讲“征收农民房屋和土地的宪法法律问题”。

个人简介:
刘松山,男,中共党员。先后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文学学士、诉讼法学专业硕士和宪法行政法学专业博士学位。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家法行政法室和备案审查室工作10年。分别参与了宪法的修改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立法法、行政许可法、监督法等法律的制定和修改工作。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理事。2004年调华东政法学院法律学院任教授。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法制日报》和《中国青年报》等刊物及报纸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文学作品、新闻作品及法律评论50余篇,参与撰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通释》、《立法法讲话》、《行政许可法解释》、《人权与法制》等10多部著作。

承办单位:不动产征收(动拆迁)业务研究委员会
会议时间:2012年12月14日 14:00 - 16:00(周五)
会议地点:市律协35楼报告厅(肇嘉浜路789号35楼)
联系人:刘路(不动产征收(动拆迁)业务研究委员会秘书13611609248)
不动产征收(动拆迁)业务研究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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