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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上海市新收犯监狱兼职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公告

日期:2023-02-17    阅读:5,684次

上海市新收犯监狱决定向社会公开选拔聘任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兼职政府法律顾问人数和工作范围

兼职政府法律顾问1名,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一)参与监狱有关重大法治活动,对规范性文件审查并提出相关法律意见;

(二)参与监狱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刑事赔偿复议等案件的办理活动,提出相关法律意见;代理应诉重大、复杂或者专业性强的诉讼案件;

(三)参与监狱有关重大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50万元以上或者专业性较强的合同法律审查、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风险评估等)办理,提出相关法律意见;

(四)其他监狱认为有必要由政府法律顾问处理的法律事务。

二、兼职政府法律顾问受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思想政治素养良好,未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

(四)未在两个以上行政机关担任法律顾问;

(五)法学专家具有有关专业正高以上职称,在行政管理特别是狱政管理、行政法学、刑罚学等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且5年内未受到人事或者纪律处分;

(六)专职执业律师在本市律师执业10年以上,在行政管理特别是狱政管理、行政法学、刑罚学等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且5年内未受到行业处分。

三、选聘组织

监狱成立兼职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委员会(以下简称选聘委员会),由监狱分管政策法制工作的监狱领导、政策法制科、组织宣传科、人事科、监审室、总务科、信息技术科、生活卫生科、财务科负责人组成。选聘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设在政策法制科。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220310

(二)报名方式

采用个人报名与所在单位推荐相结合方式。

1.个人报名

1)请在上海监狱管理局网(http://jyj.gov.cn)、上海司法行政网(http://www.justice.gov.cn)或东方律师网(http://www.lawyers.org.cn)下载《上海市新收犯监狱兼职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请书面填写《报名表》并附相关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

3)请在报名期限内将上述报名材料,邮寄至: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35号8111室,邮编:201701,上海市新收犯监狱兼职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委员会工作小组收。

2.所在单位推荐

由推荐单位负责填报《报名表》,并加盖公章。相关报名材料及邮寄地址同上。

、审查与聘任

(一)报名审查与遴选

1.选聘委员会工作小组负责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的报名资格审查与初选;

2.在初选的基础上,选聘委员会工作小组按照差额原则形成兼职政府法律顾问候选名单,提交选聘委员会评审、遴选;

3.选聘委员会按照公平竞争、择优选聘原则,提出建议聘任人选,报监狱长办公会议审议。

(二)签约并颁发聘书

对决定聘任的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监狱与其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聘任人员具体的工作职责以及相关权利义务,并颁发聘书。

报名咨询及政策咨询电话:69207230-8111(上海市新收犯监狱政策法制科)

                              

上海市新收犯监狱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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