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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与国际律师协会共同举办“成功管理律师事务所”培训班的补充通知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日期:2005-10-11    阅读:4,793次

 

上海市各律师事务所: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将于2005年11月3日与国际律师协会在上海希尔顿饭店共同举办“成功管理律师事务所”培训班,原定的注册方式为直接向国际律师协会报名,考虑到这种方式不利于广大律师报名参加培训班,经与国际律协协商,参会律师可直接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报名,并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代收注册费用,费用为人民币1900元。
国际律师协会暨培训班之际,还将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签署谅解备忘录,以建立两会的长期合作关系,成功举办此次培训班是推动我国律师利用国际律协这一全球最大的律师组织和沟通平台,与国外律师进行合作的重要一步。欢迎广大律师,尤其是大中型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行政主管积极报名参加。

附:报名表及联系方式

                                          上海市律师协会
                                          200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