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根据《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职业培训和法律专业进修规则》的有关要求,上海律师每年需完成相关培训学时。2020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将近,请各位律师妥善安排时间,确保在2021年4月底前完成2020年度学时要求。
2020年度的学习课时完成情况,律师可通过东方律师网或“上海律师”APP,进入会员中心-培训记录,查询成绩。
若尚未达到学时要求的,请于2021年4月30日前,登录东方律师网,在“律师云学院”中完成2020年度的网络培训。
一、培训课时要求
2020年度执业满6个月的,培训学时为40学时;
2020年度执业满2个月、不满6个月的,培训学时为20学时;
2020年度执业不满2个月的,免培训。
60岁以上、不满65岁的,培训学时为20学时;
65岁以上(含65岁),免培训。
兼职律师培训学时为24学时。
二、学时计算说明
45分钟即1学时。现场培训与网络培训累计完成40学时;
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现场培训算作2020年度的现场培训学时;
2020年4月1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期间完成的网络培训算作2020年度的培训学时;
2021年5月1日起,网络培训学时算作2021年度网络培训学时。
会员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052-9602
律师学院电话:64030000-134
会员部电话:64030000-128
特此提示。
上海市律师协会
2021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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