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习人员面试考核的重要通知
经市律协十届“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考核委”)会议决定,2016年起,实习人员面试考核将扩大考题范围。具体考题范围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3、司法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4、全国律协《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
5、全国律协《律师执业道德基本准则》
6、全国律协《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
7、上海律协《律师执业行为规范》
8、上海律协《律师执业利益冲突认定和处理规则》
以上考题范围将于2016年起,在实习人员面试中正式使用,广大实习人员做好准备。
特此通知。
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部
201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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