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
《上海市审计条例》于今年9月26日通过,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中的“以审计结果作为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在草案征求意见时曾引起较大争议,但最终获得通过。
为此,上海律协建设工程业务研究委员会、行政法业务研究委员会将联合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上海市市政公路行业协会共同举办“将审计结果作为工程竣工结算依据的风险与对策”研讨会。研讨会将邀请企业代表与律师同仁共同探讨,并将相关成果报送有关部门和会员企业,作为新法的实施与细化建议。
研讨会,将着重围绕该条款可能给企业带来的影响以及相关的应对策略进行讨论,主要议题有:
1、第十四条的规定对建筑施工企业会带来哪些影响与风险?给建筑市场的各方主体(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审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带来了哪些新要求?
2、对施工企业在结算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如何予以救济?
主办单位:建设工程业务研究委员会 / 行政法业务研究委员会 /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 / 上海市市政公路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