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考核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化 >> 人文荟萃 >> 随笔

文娱动态

又见上海德比

日期:2015-11-09     作者:方正宇


2015年8月19日的上海虹口体育场,为中国球迷奉献了一场超高水准的申城德比战。无论莫雷诺的倒挂金钩,还是武磊的凌空抽射,进球个个精彩;申花和上港比分交替上升到3比3的跌宕过程,则令现场观众看得痛快过瘾;至于两队最终依靠点球大战分出胜负的结果,也让当晚的比赛被认为没有任何输家。赛后无数球迷惊呼,这也许是亚洲范围内最精彩的一场同城德比。

其实在时间进入新世纪之前,“德比”这个充满竞争意味的舶来词,对于中国球迷来说还显得有点陌生。比如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当时在上海的几支球队之间也曾进行过比赛,但相互之间还是保持着“友谊第一”的礼让态度。比如在某届邀请赛上,曾规定申花在面对豫园时先让1球,而面对浦东时则直接让2球。可见当时在同城球队之间,尚未出现真正的竞争姿态。

但随着豫园和浦东这两支甲B球队进行了合并,并在2001年以“上海中远”的名义冲上甲A,上海乃至中国足坛终于迎来了真正的德比战。尤其在2002年的甲A赛季之前,两队之间出现了一系列戏剧性的变化:前一年还成功执教中远升级的徐根宝,接下来重返申花出任主帅;至于原本在申花占据核心位置的申思和祁宏,却改换门庭转投中远门下。种种变化导致两支上海球队之间的德比战变得极具噱头,甚至中国足协都为此修改了赛程,专门将两队的德比战提前移到赛季的第一轮举行。结果在这场比赛中,出现了申思反戈一击、索萨罚丢点球以及马丁内斯被红牌罚下等经典场面,就此为申城德比战打上了精彩火爆的标签。

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由于感受到了来自同城对手的竞争压力,所以上海两支球队在接下来的几年里同时加大了投入。尤其在2003年的“末代甲A”中,申花与改名后的国际长期在积分榜上并驾齐驱。与出色战绩相对应的是,当时的上海球市也达到了新高峰,各种体育类报纸的销量、每场赛事转播的收视率纷纷随之暴涨。

然而就在繁华表象之下,过度激烈的竞争也带来了严重的副作用,那就是在中国足球当时的险恶环境下,两队都在不同程度上被卷入到了假球、黑哨的漩涡之中。事隔多年之后我们才知道,那一年在申花4比1大胜国际的德比战中,前者向“金哨”陆俊和足协官员行贿70万元。而在该赛季的最后一轮联赛中,国际在有望夺冠的情况下却意外失利,真相则是申思、祁宏等球员收取了其他方面的800万元,从而在比赛中故意放水。

曾被视为上海足球辉煌顶点的2003年,在真相大白之后却成为了上海球迷心目中最痛苦的回忆。昔日被当作城市英雄来膜拜的一些球员,如今却只能在监狱中沦为阶下囚。固然这算是罪有应得的结果,但作为曾经为德比战疯狂呐喊的普通球迷,我们难免会对此感到唏嘘。甚至有人认为,正是由于德比战的过度竞争,导致俱乐部乃至球员都失去了应有的克制,从而出现了两败俱伤的后果。

但我倒觉得,没必要将所有的罪过都推给德比战本身。德比战最大的特点,就是比赛在同城球队之间进行,也就是双方必须在有限的空间内相互争夺资源,从而导致竞争要比其他的比赛更为激烈。可激烈竞争本身绝非坏事,比如可口可乐与百事可乐争斗了无数年,所以才能造就两家同样成功的商业帝国;又比如在智能手机市场上,苹果和安卓两大阵营对于市场份额都有着极度的渴望,结果就是刺激双方竞相开发出更多更好的功能,进而推动整个产业的巨大进步。同样的道理,无论2003年还是2015年,正是由于上海同时存在两支高水平的球队,所以才会刺激两家俱乐部分别加大投入,将德比战的竞争水平推升到了全新的高度。

真正需要警惕的并非是竞争,而是在竞争过程中面临诱惑时对于规则的逾越。当年的德比战中,申花就曾过度追求胜利而迈出错误的一步,最终受到了被剥夺冠军的严厉处罚。多年之后,当申花与上港成为新一轮德比战的舞台上的主角时,双方都应当牢记当年的种种教训,必须在被外界爆炒的德比氛围中保持一份冷静。比如在今年5月举行的首场德比战中,出现了申花球员被出示三张红牌的场面,这种头脑过热的表现,冲淡了德比战原本应有的精彩。几个月后,当双方在足协杯中再度相遇时,这次终于将全部注意力都聚焦于绿茵场内,结果就联手缔造出一场会被无数球迷铭记多年的经典战役。

以上两场形成鲜明反差的德比战,希望能让两家俱乐部、双方球员以及各自拥趸都能获得足够正确的感悟。与此同时,其启示意义可能也不只是局限于体育的领域内———在更广泛也更激烈的各种竞争环境下,所有参与者同样必须克制逾越规则底线的诱惑。●

(作者单位:上海纽迈律师事务所)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0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