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是一个职业生命很长的行业,跟很多执业时间长、人生阅历丰富的资深律师相比,我只能算是一名青年律师。因此,以“资深律师”的身份在此与大家进行交流,我不胜惶恐,只能说是将我执业过程中的一点心得和感悟拿出来和大家分享,希望能对大家的律师生涯有参考价值。
一、专业化:选择自己喜欢且有前景的方向
在很多场合,律师会被拿来和医生相类比,其原因在于二者都是专业性很强的职业,非具备专业素养的人士不能做好这份工作。然而,和医生相比,律师行业的专业分工却显得十分粗糙。我们都知道,医生分为外科医生、内科医生,二者虽同属医生行业,但其诊断标准和医治原理却是大相径庭,因此,没有一个外科患者会信赖一个内科医生的诊疗。与这种精细化的分工不同的是,律师行业却普遍迷信于“万金油”式的工作方式。
很多律师尤其是年轻律师在走上律师道路时,往往没有明确的方向,希望自己成为“十项全能”的多面手。有这种想法是人之常情,作为律师,大家都希望有尽可能多的案源和客户。但是,由于法律部门的差异性,一般人总是难以全面而细致地掌握所有的法律甚至几个法律部门,于是当你选择成为全能型律师,结果可能适得其反,陷入“博而不专”的境地。你丧失了作为律师最重要的素质———专业性,你就很有可能丧失你的客户,这对于一个律师的长期发展是十分不利的。因此,我认为选择一个专业化的方向对于律师的成长是十分重要的,也是律师赢得客户的最大法宝。正如我们“劳动法苑”和江三角律师事务所的宣传语:“内科的问题,怎能由外科医生诊治?专业劳动法的问题,应当由专业劳动法律师解决!”。实践证明,我们的这种专业化取向也是符合客户需求的。以专业吸引客户,用专业留住客户,靠专业发展客户,这是我们得以迅速发展的要旨所在。
当然,我也不建议年轻律师盲目而草率地选择自己的执业方向。我觉得律师在做专业化选择时应当从两个角度进行考虑:其一应该是自己喜欢的,其二是要有发展前景的。律师对于我们而言,是一份职业更应该是一份事业,而要把这份事业经营好,前提是你要热爱它,唯有热爱,才能持久。因此,必须选择一个自己喜欢的专业方向,这才是律师成功的持久性动力。同时,不能否认,律师工作也是我们养家糊口的工具,毕竟物质是发展的基础,因此,你选择的专业方向应该要能给你带来持续性的良好收益。对于年轻律师而言,我建议更应该着眼于长期发展,选择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方向。选择自己喜欢的专业,要求必须认清我们自己;选择有前景的专业,要求必须认清这个世界。因此,内外兼修才能做出一个正确的判断。
二、团队化:劳动法律师的必然选择
律师是一个相对自由的职业,如果对律师的择业原因做一个调查,相信自由一定是其中很重要的因素。的确,相较于其他的工作,律师是一个可以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行业,因此很多律师都习惯于“单打独斗”式的工作方式。这并非必然影响到律师的个人发展,现实中我们也看到很多成功的大律师就是这种“单枪匹马”的形象。
然而,我的律师之路却是完全不同的面貌。劳动法业务的特点决定了必须采取团队化的经营管理策略。与其他律师业务相比,劳动法业务有两大特点:其一是数量多、金额小、周期短,其二是个案之间案情和法律适用差异大。二者共同决定了以一己之力难以处理好杂乱而琐碎的劳动法问题,而客户也不会信赖单个律师的能力,由此产生的高风险性和不确定性也是与劳动法追求平稳固定的价值追求是不相一致的。
因此,在2001年当我确定了劳动法这个方向时,我就彻底抛弃了“单打独斗”的想法,着手组建劳动法专业律师团队,并创办“劳动法苑”品牌,以团队经营品牌,以品牌宣传团队。依托于 “劳动法苑”的巨大成功,我们迅速取得了客户的信任,并建立了长期而稳固的合作关系。2004年,为了更好的服务客户,我们组建了中国第一家以劳动人事法律服务为核心的律师事务所——江三角律师事务所。自律所成立以来,我们的劳动法中心一直坚持团队化管理和公司化运作。借助律师队伍的团队建设,如每个季度都安排有大型的集体活动,增强律师团队的凝聚力;通过对新律师的带教培养,不断提高团队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
某种程度上,律师选择团队化对自己是一种牺牲,有如水滴融于大海,其个体的价值便不是那么显著。在“江三角”,每个劳动法律师在与客户沟通时,其身份都是“江三角”团队的一员而非单个的律师;每个劳动法律师在处理案件时,如果遇到问题,都会与其他律师进行讨论,我们也会组织定期以及不定期的案例讨论与大家分享。每个律师都是“江三角”的一员,每个律师都是“江三角”。正如虽然水滴在大海中消融了自身,它却成就了大海。我想,这就是团队的力量吧。
三、市场化:让客户发现你
律师是一个竞争十分激烈的行业,在上海尤其如此。如何从律师圈子里脱颖而出,这是每一个年轻律师的忧虑,也是值得思索和解决的问题。如果说前面提到的“专业化”和“团队化”是练内功,意在提升律师的个人素养,那么“市场化”则是练外功,解决的是如何发挥律师能力的问题。律师行业,属于广义概念上的服务业,从来就不存在“酒香不怕巷子深”的规则,想要获得成功,必须通过市场化的手段销售自己。然而,律师的市场化道路不应该简单等同于一般服务业的销售行为,这是律师行业的专业性决定的,过分注重市场销售的律师也往往难以取得客户的信任。
我们“江三角”的市场营销主要通过如下几个方面进行。第一、做网站、办期刊——“劳动法苑”网站(www.laodongfa.com http://www.laodongfa.com)面向的是公众,《劳动法苑》期刊则主要面向企业客户。通过提供专业化的信息和咨询服务,向客户展示我们的实力;第二、举办沙龙、行业峰会、论坛等形式的活动,针对具体的法律问题与企业进行充分的讨论和交流,在活动中增进双方的了解,建立互信的合作伙伴关系;第三、针对社会的热点和企业的需求,以公开课或企业内训等形式开设相关培训课程,帮助企业应对劳动人事方面的挑战,在客户中建立专业律师形象;第四、成立专门的市场运营部门。律师应当掌握一定的市场销售技能,但律师毕竟不是专业的销售人士,在客户沟通与谈判方面难免存在欠缺之处,因此,“江三角”匹配了专业的市场运营部门,将律师的市场行为也纳入了专业化的轨道。
四、社会化:在大舞台上发展自己
作为一个与法律打交道的职业,律师工作总是依赖于整个社会的法制、政治情况。但凡一个成功的律师,其社会化程度也必然很强。律师的这个特征在劳动法领域更加突出。劳动法作为社会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范围要远远超过劳动合同双方主体之间。良好的劳动关系更是事关整个社会的和谐和稳定,从当前层出不穷的劳动立法活动中也看出国家对此的重视程度。
因此,要在劳动法领域成为优秀的律师,必须注重对社会的关注。这种关注不应该只是外部性的观察,更需要投入社会化的平台,入世修行。在律师的本职工作外,我还担任了多个社会职位。主要有现任中国劳动学会劳动关系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执行副会长、民盟上海市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专家)仲裁员、上海市律师协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总工会法律顾问、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法律顾问、上海市工商联(上海市商会)法律顾问、上海财经大学兼职教授及硕士生导师、上海大学ADR与仲裁研究院特邀研究员和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兼职教授等等。
律师积极参加各种社会活动既是提升自己的一种手段,也是回报社会的方式。律师的社会化并不简单等同于担任各类社会职务,更重要的是履行相关的社会责任。如我多次参加全国人大法工委及上海市法工委的立法咨询及调研活动,诚恳、中立的提出了自己的专业性意见;发挥法律顾问、政协委员的作用,为政府决策和相关立法活动献言献策。此外,江三角律师事务所主动担任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代理受理的责任,解答公众的劳动人事纠纷,取得了很好的社会反响。
一个社会化的律师在各方面的时间精力投入自然要远远大于一个埋头于本职工作的律师,由此带来的收益也是不能同日而语的。天道酬勤,律师是一个付出与收获成正比的职业。作为一名律师,在浮夸和泡沫的大环境下更应该重视平日的积累和沉淀,厚积才能薄发。一个社会化的律师,其视野与眼界,以及处理事情的方式都将获得很大的提升,而正是这些决定了你律师生涯的层次和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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