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考核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会员服务 >> 律协通知 >> 转载文件

转载文件

上海交通大学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招生简章(招生代码:035100)(以此为准)

日期:2012-06-18    阅读:12,607次

一、招生对象

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职业背景的职业性学位,主要面向立法、司法、律师、公证、审判、检察、监察,以及企业法务、经济管理、金融、行政执法与监督等部门、行业、实体经济或其他组织,培养高层次法律实务人才。法律硕士与法学硕士处于同一学位层次,但培养目标不同,各有侧重。我校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招收培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2012年招生计划为100名。

二、项目亮点

【国内一流法学院的品牌】

交大凯原法学院虽然建院时间较短,但是已经迅速实现了法学教育和研究的重大跨越,一跃成为国内法学教育的重镇之一。法学一级学科在教育部的全国学科排名中位居前十名,获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国家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被教育部列为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并且与美国杜克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康奈尔大学、威斯康星大学等世界顶尖大学建立起研究生人才培养序列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多规格、多层次、宽渠道的国际型人才培养体系。

【国内一流法律师资阵营】

交大凯原法学院延揽国际法学名师和高层次英才,邀聚起一批拥有显赫的国际学术背景,以及在顶层理念、专业前沿和公共决策事务上发挥着领袖或智囊作用的国内外法学翘楚和有识之士,拥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上海市“东方学者”特聘教授、上海交通大学特聘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凯原法学院特聘教授、教育部新世纪人才计划入选者、上海市“曙光学者”等顶级专家若干名,以及一大批业界资深、造诣深厚的知名教授和专家学者。他们绝大多数拥有世界一流学府诸如耶鲁、哈佛、斯坦福、杜克、京都、早稻田等大学的博士学位或长期访学经历。同时,他们也长期关注并致力于中国的法律职业、政府管理和企业法务等的发展,85%以上有过最高法院、政府高层、顶尖律所、跨国公司等行业的从业经历。

【国际一流法学教育理念】

该项目以打造具备卓越法律人“胜任力”特征的高层次法律职业人才为宗旨。所谓胜任力,就是能够把卓越成就者与绩效一般者区分开来的深层次特征。交大凯原法学院的在职法律硕士培养目标,不仅是瞄准传统的相对较为浅表、外显的知识和技能传授,而且更加侧重于作为区分优异者和平平者的关键的“鉴别性特征”培养,比如,冲突管理能力、疑难下的决策力、问题的双向思考、自我控制的调适、面对情境的敏锐等。其终极目标就是要造就一批富于正义感、责任感和高尚情操,尤其具备胜任力鉴别性特征的业界法律精英。

【国际一流全新法学大楼】

随着美国廖凯原基金会向慷慨捐赠3000万美元,2012年底,崭新的法学大楼在交大徐汇校区的中央地带拔地而起,并正式交付使用。该大楼所在校区座落于上海市徐家汇商圈中心,不仅拥有国内乃至国际一流的各类教学硬件和软件设施,而且也与同在徐汇校区,业内早已名誉卓著的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四大沪上名牌学院毗邻而居,进而为跨序列、跨学院的课程模块选修各类研究生等高端教学资源的有机整合提供了极大便利。

【特色化、复合型的课程】

法律硕士的课程设计不仅关注于积累专精化学识及娴于法律技术,而且课程菜单更加体现实务性、针对性和复合性。除了指定的必修课程,数量众多的选修课程主要设定在符合法律职业发展和政府、社会事务管理之急需的五大特色化科目方向群:(1)商事、企业和金融法科目群;(2)知识产权科目群;(3)国际法律事务科目群;(4)行政、环境法律科目群;(5)法律职业科目群。在职攻读法律硕士研究生学位的研究生可以在进阶模块中自由选定特色方向,并且除了在申请的方向科目群中修满相应的选修学分,而且可以跨越学院内设的上述科目方向群选课,甚至跨越法学院到其他学院选修金融、经济、管理、公共事务等课程。

【实案移动课堂】

该项目是交大凯原法学院的特色教学环节。在职攻读法律硕士的学员们可以采用小组团队的形式,把所在机构和单位的真实问题和需求提炼成实案项目,可以邀请学院的相关师资友情参加,模拟进行具有操作性和针对性的面对面现场交流。实案交流环节可以包括:(1)企业商务谈判的法律风险控制;(2)法官检察官裁判策略;(3)政府行政管理顶层设计;(4)特定机构法律风险控制;(5)律师执业疑难案例讨论;等等。

【专题化的定向培养课程】

符合20人以上的单独开班规模时,可以统一接受用人单位的团体定向培养委托,以定向委托的专题为培养核心,与用人单位协商“量身订做”课程菜单,专门设计和独立开设出诸如企业法务、医事卫生、金融保险财税、海洋海商、知识产权、资源和能源等更为直接的专题小班课程。这些专题小课,可以紧密结合定向委托培养单位的实际需求,以及协调整合和依托上海交通大学强势理工科和声誉卓著的若干社科院系的优质资源,有针对性地实现高质量、小规模单独开班、单独培养的需求。

【高品质的法友交流平台】

交大凯原法学院已组织起包括政府管理、法律职业、高端企业等众多高层领导和各类业界精英在内的交大法友高端交流平台,以及若干领域交叉合作的常规专题性活动交流平台,它们已经成为了类似EMBA那样的交大法友交流的新的身份标识,并且成为研究生们藉以交流获得专业知识、社会资本和财富

增量的阶石。同时,座落于徐汇校区的交大凯原新法学大楼还专门辟出法友俱乐部场地,专门提供包括在职法律硕士在内的“会员式”交流空间,成为交大凯原法学院营造新法律文化的地标之一。

三、项目解构

【多元的课程选择菜单】

多元、丰富、兼具前沿与实务导向的课程设计,无疑是项目精益求精的无底棋盘,不断追求卓越,乃是精工打造项目课程菜单的内核。目前,法律硕士(在职)J.M.项目仅仅在交大凯原法学院内(不包括跨学院选修课程)就共开设公共核心模块、软实力模块、涵盖五个特色方向的进阶模块,以及囊括20余位教授轮流执讲的法学前沿模块等。在职攻读法律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们,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选择相应的课程群,完成最低学分的学习即可申请答辩毕业。

 【专职、兼职教授讲堂】

交大凯原法学院汇聚了一批国内外一流的法学家、学术泰斗和知名学者,同时聘请了来自最高法院和地方法院、最高检察院和地方检察院、中央和地方政府高层、全国顶尖律所首席或管理合伙人、特大央企或跨国公司总法律顾问和高级法务总监在内的知名兼职教授。他们定期性地受邀前来,共同为研究生创造法律硕士J.M.研究生专属的高端平台,开设出丰富精彩的问题性、专题化、判例式的特别讲堂。法律硕士研究生们不仅能够开拓新思维、寻觅新思路,更加可以融合来自行业内外的高端资源,建立高层次人脉。

【TOP TALK】

TOP TALK 将不定期地邀请到业界顶尖政府管理精英、顶尖法律职业精英等知名成功人士和锐志青年俊才,与研究生们共同探讨对国内外时政热点问题的专业观点,对法律、制度和决策等顶层设计问题的个人体会,乃至对法律研修人生哲学的深刻感悟。

【交大法友沙龙】

沙龙紧扣当下法律业界的动态,邀请政府、司法、律师、企业等各界知名人士,以及沪上、沪外乃至国际顶尖或一流法学院、研究机构的王牌学者或社会名流,与攻读法律硕士研究生进行内部交流。

包括:(1)精英聚会:在位于徐家汇中心商圈的交大徐汇校区的凯原法学院新法学楼内,专门辟出空间,借助于举办海内外校友会和精英会等模式,开设了包括在校和历届毕业校友在内,以及延揽社会名流的“会员式”交大法友俱乐部,秉承了“软投资”的理念,为会员提供具有价值的各类活动,致力于将俱乐部打造成资源和交流的平台,让研究生们享受资源和智慧的交融。(2)精英讲堂:交大凯原法学院的毕业校友中,不乏能人辈出的众多杰出人士,沙龙根据交大凯原法学院的兼职遴选标准,适时从沙龙俱乐部中点选杰出人士,特邀担任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或卓越法律人实务讲坛讲师,定期地面向研究生或社会人士举办杰青对话、实务讲座等俱乐部活动。

【国际交流模式】

交大凯原法学院的法律硕士(在职)J.M.项目十分注重研究生们在全球化背景下的国际视野开拓,关注于加强文化差异语境中观念的交流。凭借自身在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新加坡以及香港、澳门、台湾等地所拥有的高规格、人脉绵密的资源优势,为研究生们提供“联合攻读海外硕士学位”、“国际名校短期研修访问”等跨境交流的机遇,以及更为广泛的法律执业信息和合作机遇。

国际交流模式分为两种类型:(1)联合攻读海外硕士学位:交大凯原法学院与美国顶尖名校法学院联合招生。中国当地入学面试申请制,交大凯原法学院负责组织面试资格审查,免托福和雅思成绩。采取“交大半年授课”和“赴海外接受半年授课”的联合培养方式。其中,海外教学环节提供中文翻译,实行专题小班单独培养,毕业时获得全美律师协会承认的美国顶尖名校法律硕士学位。(2)国际名校短期研修访问:赴美学习15天左右,包括集中学习和考察两项内容,美国顶尖名校授予高级研修证书,可选择参观哈佛、麻省理工、哥大、斯坦福等名校,参观华盛顿、纽约等地的顶级博物馆,参观美国地方司法机构、顶级律师公司,走访湾区知名企业、世界银行、联合国、华尔街交易所等。注:短期研修访问的目的地,还可以选择新加坡、香港等地。

国际交流项目的费用不包括在在职法硕学费内,交大正式入学后的在职法硕学员,可以参照相应国际交流项目的招生收费标准适当减免。

四、学习安排

【学制】

1. 采用在职不离岗的形式组织学习。

2. 2~2.5年,特别优秀者可以申请2年毕业(含课程学习、论文工作和论文答辩的培养全过程)。因参加国际交流项目,或因故不能按期毕业者,可以申请延期,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4年。

【开学时间】

2013年2-3月

【上课时间和地点】

1. 上课地点: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

上课时间:分为A、B班,两种课程时间任意挑选,灵活机动(A班:周五、周六;B班:周六、周日)。

2. 对于特定系统指定委培的单独小班,可以协商灵活地安排上课地点和时间。

五、课程设置

【公共核心模块课程】

法理前沿专题、民法前沿专题、刑法前沿专题、宪政前沿专题、程序前沿专题等。

【软实力模块课程】

法学方法论、判例研讨、法学前沿专题(所有知名教授联手授课)、卓越法律人实务讲坛等。

【进阶模块选修课程】

1. 商事、企业、金融法科目群:竞争法、企业法、公司法、破产法、劳动法、金融法、财税法、房地产法、企业法务专题讲座等。

2. 知识产权科目群: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网络法、科技法等。

3. 国际法律科目群:国际经济法、国际金融法、海商法、国际投资与并购法、WTO法、国际私法、国际公法等。

4. 行政、环境法律科目群:公务员法、立法学、城市法、医药、食品监管法、污染控制法、比较环境法等。

5. 法律职业科目群:刑法分论、物权法、合同与侵权法、法律职业伦理、证据法理论与实务、法律与公共政策等。

* 以上所列仅为凯原法学院提供的部分课程菜单,不含跨学院选修的课程菜单;

* 交大已建立各个学院的课程学分互认系统,研究生们可以选修所在院系不同序列的博士、硕士、本科课程,同时可以跨学院选修其他学院的课程。

六、招考信息

【报名条件】

1. 2009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一般具有学士学位);

2. 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

【学位授予】

研究生攻读完成规定的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同时符合其他有关要求,并经上海交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授予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

【学费标准】

1. 3.6万元人民币/ 2~2.5年

2. 对于有关特定系统指定委培的单独小班(不少于20人),收费标准为4.8万元人民币/ 2~2.5年。对于该单独编制的小班,可以根据委托系统的特定需求,单独设计课程,进行特色化的培养,以及可以异地授课。

* 在职法律硕士(J.M)的培养方式为委托培养,录取后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关系等。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法律硕士生所在原单位承担。

七、报名方法

2012年专业学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下三个阶段的全部报名流程,缺一则报考无效。

第一步:网上报名及缴费

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所有报考者须在6月25日至7月10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可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关于考生缴纳全国联考报考费(160元)事宜,请于近期关注‘上海招考热线’http://www.shmeea.edu.cn’网站发布的公告。

提醒考生注意:1、须认真仔细核对本人填写信息是否正确,尤其是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的时间字段,如果错误填写导致不满足报考条件,即使参加考试也无法录取。2、在网上报名时务必选择现场确认点为“同济大学”,否则该考点无法获得考生的网报信息,影响考生正常报名参加全国联考,责任由考生自负。

第二步:现场确认及缴费

现场确认:

成功完成网上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7月13日-16日8:30-16:00到同济大学现场报名点(四平路1239号,研究生院瑞安楼)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①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的《报名登记表》②学历和学位证书③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通过专用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验证。考生本人在《报名登记表》签字确认后交收表处存档。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提醒考生注意:

1、2012年所有报考我校法律硕士的考生务必到“同济大学”现场确认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2、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由于证件遗失或尚未办理等原因,无法在现场确认时出具上述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应选择“暂无”。在现场确认时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并于10月10日至11日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修改信息。届时未兑现承诺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考费不予退还。

3、现场确认不得委托他人代理,考生务必牢记本人的网报编号。

缴费:

考生须于2012年7月17日至26日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sjtu.edu.cn)网上报名在职联考,进行网上缴纳我校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报考费:法律硕士80元。

第三步:资格审查

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需登录“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下载本人《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表),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填写的内容,由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单位公章。同时,请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历认证报告”)。资格审查时需携带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②《资格审查表》③“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④学历和学位证书(所有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具体时间、地点以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sjtu.edu.cn]上的相关通知为准)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特别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履行并完成以上三个阶段的报名流程,缺一则报考无效,所缴报考费不予退还。

2、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报考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信息错漏,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校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3、考生需于7月17日-7月26日,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sjtu.edu.cn)上缴纳我校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报考费(80元),不接受考生以现金方式缴纳。

八、考试科目及方式 

法律硕士(J.M)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全国联考,考试科目:专业综合(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英语(共2门)。考试时间及考试大纲如下表,具体考试地点等注意事项,考生可自2012年10月17日起,从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自行下载准考证,并仔细阅读。

联考科目 考试时间 考试大纲

专业综合 10月28日8:30-11:30 《2012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版)

英语 10月28日14:30-17:00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第二阶段:我校自主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和综合面试。全国联考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参加由我校法学院自主组织的第二阶段复试。其中,政治理论考试为开卷笔试,满分100分,在综合面试前进行。政治理论考试或综合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九、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全国联考成绩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一律不予录取。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2012年我校法律硕士(J.M)录取限额为100人。

十、培养

法律硕士(J.M)的培养方式为委托培养,录取后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关系等。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法律硕士生所在单位承担。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要求,我校法学院针对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特点,结合法学院教学科研的办学特色和优势,制定专门的教学培养计划。研究生按照我校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培养计划要求选课,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按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符合其他有关要求,并经上海交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授予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

学习方式:采取在职不离岗的形式组织学习。上课地点在上海交大校内。学制:两年半。(含课程学习、论文工作和论文答辩的培养全过程)。

十一、咨询和联系方式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陈瑞球楼339室

邮编:200240

电话:(021)62821069,34206123

传真:(021)34206841 

网站:http://yzb.sjtu.edu.cn

E-mail: kpzhang@sjtu.edu.cn   huang_xy@sjtu.edu.cn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华山路1954号北二楼202室

咨询电话一:(021)62932350  联系人:蒋老师 E-mail:hjiang@sjtu.edu.cn

咨询电话二:(021)34207182  联系人:周老师 E-mail:lawzhoujingjing@gmail.com

详见网站: http://law.sjtu.edu.cn

注:由上海市律师协会推荐,培训费用可打折。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0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