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会员服务 >> 律协通知

律协通知

关于2021年度“援藏律师服务团”招募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4-20    阅读:12,442次

各律师工作委员会、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根据司法部律师工作局等部门发布的《关于做好2021年“援藏律师服务团”活动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中法援基联发2021〕4号)的要求,现就本市2021年度“援藏律师服务团”招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选派优秀志愿律师到西藏无律师县提供法律援助和公益法律服务,提升西藏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水平,更好地满足西藏各族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新期待,为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计划招募人数

全国85人,本市共5人。

三、招募条件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与党同心同德、同向而行,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本市执业3年以上律师,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和较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依法依规诚信执业;

(三)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工作勤勉敬业,善于沟通协调;

(四)品行良好,无不良嗜好,未受过行政处罚、行业处分或党纪处分;

(五)身体健康,年龄在25-45岁之间。

四、志愿服务内容

(一)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每名律师志愿者每年至少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件),接待群众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教育等;

(二)积极宣传党的治藏方略,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宣传民族自治法律法规;

(三)担任当地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村(居)法律服务顾问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基层治理法治化;

(四)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五)对当地法律服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做好传帮带工作;

(六)做好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律师志愿者服务年限及待遇

(一)服务年限

每名律师志愿者服务期限为1年。

 (二)主要政策待遇

 1、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相关待遇:

1)每人每月补贴办公、差旅、通讯和文印费用4800元;

2)高原费用补贴为每人每年3万元(税前);

 (3)交通补助和保险;

 (4)律师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期间内免交律师协会会费

 2、上海律协相关待遇:

1)对参加“援藏律师服务团”活动的律师志愿者在服务期间补贴每人每年9万元。

2)建议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律师事务所对参加“援藏律师服务团”的律师志愿者适当给予补贴。

3)律师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期间内免交律协会费。

4)对完成志愿服务回沪的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及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在参加本市律师行业各类评选中优先考虑。

六、律师志愿者招募程序

(一)报名和审核(即日起至5月27日)

律师志愿者向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区司法局律公科(处)报名,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由各区司法局律公科预审后送项目管理办公室。本市项目管理办公室由市司法局与市律协共同设立,设在上海律协业务部。由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再及时上报。

(二)体检和签订协议(5月28日至6月11日)

市司法局组织经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审核确认的律师志愿者进行体检,并接受基金会委托与体检合格的律师志愿者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向律师志愿者发送《派遣通知书》。

(三)集中培训和派遣上岗

6月18日前,基金会通知各地律师志愿者参加统一培训。

联系人:叶童

地址:上海律协业务部(肇嘉浜路789号均瑶国际广场33楼)

电话:64030000-134

邮箱:yetong@lawyers.org.cn

附件:1.“援藏律师服务团”活动律师志愿者报名表

          2.   2021年“援藏律师服务团”活动实施与管理办法


                上海市律师协会

                  2021年4月20日


*附件列表(点击下载)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