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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心快乐地做个好律师

日期:2011-09-01     作者:孙志祥

在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访问学习一年,去年8月回国,至今已有一年了。但那里的学生们热情奔放、积极进取的态度,教授学者平和开放、愿意分享的心态,都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和鼓励。在一年的交流学习过程中,我结识了很多来自世界各地以及中国的优秀学生和学者,其中也不乏各国各地的政府官员和跨国公司的高级管理者。在和他们的交往中,我学习到了比课堂上精深知识更重要的软文化和精神力量。回国后,我一直也在思考一个问题,作为一个奋斗在第一线二十多年的中国执业律师,如何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突破事业发展的瓶颈,更好地立足本职工作,从而更有效地造福社会和养育我的祖国?
二十年成长的过程,不仅有成功的喜悦,也有失败的教训,写下来温故而知新,希望大家能够帮助我一起提高,一起进步。
什么样的律师才是好律师?这个问题听上去似乎不难回答。以我自己的从业经历来看,在不同的阶段,我有着对这个问题不同的答案。
刚从大学毕业的时候,我认为只有能够在法庭上义愤填膺、慷慨陈词并且富有正义感的律师才是好律师。所以,那个时候,我不顾自己说话就脸红,不敢大声说话的弱点,积极主动地参与各种类型的诉讼案件。在出庭辩护之前,一定是将所有能够想得到的可能性都写下来,然后还要演习默读一遍到两遍,将自己的情绪提前调整到开庭时的状态。虽然,我在诉讼案件的代理中也曾经感觉到自己努力地付出是有回报的,也得到了当事人的赞扬。但是,毕竟那个方面我没有特长,也没有多少潜力可挖。幸好,我比较快地就清醒意识到,我的专长不在这个领域。差不多两年以后,由于对自我的能力和特长比较了解,加上本人坚持在工作之余钻研与涉外法律业务有关的知识(这些都是在课堂上没有学习过的,凭借自己对律师职业的敏感性,在没有参与任何类似业务之前就先行开始自学了),并很快找到了自己更擅长的非诉讼业务方向。
在这个阶段里,我感触比较深的是,一个好律师是应该耐得住寂寞的,他(她)应该能够很好很从容地面对各种不利因素或者并非最佳的状态,能够很好地自我调控和克制,任何时候都认真对待面前的每一个案件,不论那是多么的艰难和麻烦。当然,从现在的角度去看,可能又有了新的观点,那就是要以更加符合客观实际的一种态度,也就是当你觉得你并不是做那类业务特别合适的人选时,也许你可以考虑换个岗位再试试。因为,当你埋头苦干,用尽心思,还是挖掘不出自己体内任何潜能和才智时,你一定会伤害到自己的积极性和自尊心,也会伤害到委派你任务的老师对你的信任,更会伤害到委托你们事务所的客户对你以及你们事务所的信心。那个时候,你一定是沮丧的,你的老师也一定是不开心的,最后,你服务的客户肯定也是不满意的。与其让那样比较悲观的结局产生,还不如早一点知难而退?有的时候,后退一步,也是海阔天空的呀!当然,往后退也是一种可以欣赏的态度,这是我工作了很多年以后才悟出来的道理。在自己还很青涩的年龄阶段,我有一点是非常坚定的,那就是,只要你努力,只要你坚持想学习,机会总是垂青那些有准备的人的。
这里,我还要谈一下对自己的满意度问题,这是一个可能和现在比较流行的说法“幸福指数”差不多的概念。自己对自己满意了,自然也就感觉到高兴了,也快乐了。那样的话,做什么事就满身是劲,老咧着嘴偷着乐。在哈佛的讲堂里曾经刮起过一阵旋风,大家都愿意去听一门叫做《幸福课》的选修课。我在开始工作后的19年时间里并没有听过这样的课程,但是,我的经历告诉我自己,其实我是用自己脚踏实地的工作精神和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在践行着同样道理的幸福课程。
我工作后不久就结婚了,先生是我在大学里的师兄,现在还是大学里的老师。有了家庭,就给自己的工作增加了一项内容,那就是如何兼顾好工作和家庭生活。是女性就面临做妈妈的必经之路,什么时候才是合适的时候养育自己的孩子?在这个阶段,我对好律师的定义是这样的:能够很好地协调好家庭和事业,也就是既可以做好律师工作,又能做好家庭主妇,到有了孩子以后,还应该可以做个好妈妈或好爸爸。
事实上,一个人的能量是有限的,时间也是有限的。你要兼顾好工作和生活各个方面,偶尔还要允许自己可以和亲爱的朋友们一起欢歌笑语。那样的话,唯一可行和合理的做法就是提高工作效率以及做个有规划的人。只有这样才能把自己和别人一样多的时间利用到最合理和最有效的状态。
执业之初,我非常执着地坚守事务所门口的那个咨询窗口。虽然只是小小的一个接待室,虽然不保证每天都有常规咨询,但是,它见证了我开始做律师后最开心满意的青涩年代,让我至今都无法忘怀。那个阶段的我,开心的来源是:积极主动地去寻找没有人愿意做的小事,谦虚好学,不懂就问。有时间就抓紧学习课本以外的法律实务知识,而一旦有新的发现或是学到的东西能够用到实务操作上面,就会由衷地感到高兴。一路走来,这样的学习和工作态度帮助我比较顺利地走过了从起步到成长的每一步。那个让我心存感激的小小接待室,也提供了我接触社会,独立面对客户以及承接业务的最直接的途径,它让我有了作为律师的一种自豪和责任感!
我们经常说,机会总是眷顾那些有准备的人!不以善小而不为。确实是这样的。在事务所工作的第二年年底的时候,一个中午,有一个新加坡的律师打进电话,当时,事务所里接电话的是行政人员,她不懂英语,接到说外国话的电话,一看楼里大部分律师都在会议室里休息或聊天,只有我还在办公室里,就随手转到了我的桌子上。来电话的是新加坡一个比较大的律师事务所的女律师,在打来我们事务所之前,已经和其他几家律师事务所联络了,可是比较遗憾,那些接电话的律师都没有能够让她得到满意的答复,有的甚至根本就不知道她问的问题是什么。其实,她询问的是关于三资企业向境外母公司筹借股东贷款的外债登记事项。这方面的法律和法规,在当时我们读书的时候,大学里根本就没有涉及到,而在我们律师业务培训资料中却是有专门摘录的操作规范和相关法律的。我到了事务所工作后,每一期的律师业务资料,也就是法律法规汇编,我都仔细看一遍的。所以,我当时接了电话后,马上就在电话里给予了答复。那位新加坡律师在电话里就掩饰不住获得答案的兴奋,一个劲地夸我太棒了!那是我做律师后,获得的来自于客户最直接和真切的表扬,当时,我也很激动。后来,那位律师以及她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就一直和我合作,直到今天,我们还有很好的合作。这个不太容易,真的。他们所里的律师也有转所或者退出来做公司律师的,但只要遇到大的关于中国的项目,他们都会来向我咨询。事隔几年后,我有幸去新加坡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也见到了那位律师,她告诉我,正是电话里听到了我委婉但坚定的声音和对法律问题清晰、毫无保留的分析,才让她当下就决定了要推荐他们的客户来找我。后来,从他们客户的反馈中,她又了解到我做事的风格,认真、执著还很有效率,所以又进一步坚定了她向事务所其他律师推荐我的信念。一个电话给我律师业务带来的重大突破,让我深刻地认识到,投入你的热情和专注,将你的专业知识很好地结合到随时可能到来的机会中,并且不计得失,有了成果,自然会受到客户的赏识和重用,而这种反复磨练出来的意志和工作能力是能够让我们受益一辈子的。
点滴小事是最能考验律师的耐心和能力的。因为我年轻,因为我有理想,要做个好律师,所以我不怕没有大事可做,我也不着急一下子就接下大案子和大项目,我知道万事都是开头难,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和有毅力的人。我20年努力做好每一件小事的态度,影响着我每天的工作精神,也激励着和我一起工作的同事和团队成员。我很感动,不是我一个人有这样的理念,我周围的同事和学生中有着和我一样的积极进取精神和努力奋斗态度的,正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出色。
1997年我应邀去了新加坡工作,对那段时间的海外工作经历,我也很有感悟。那就是,不论你来自哪里,只要你努力进取,排除万难,虚心好学,不耻下问,你总会得到周围人的真心帮忙。心灵都是相通的,不管国籍,你和任何国家的人打交道,真心待人都是最真的道理。做个好律师,首先是要做个好人!这句话在哪个国家也都一样。很难想象,一个和周围人不能和睦友好相处的人能够当个好律师。在新加坡,我结识的很多优秀的律师,没有一个不是和蔼可亲,温文尔雅,但又是智慧过人,得理让人的社会优秀人才。他们不仅出色地完成客户交办的各项任务,也认真履行作为社会责任承担者的光荣使命,以各种方式践行自己的社会责任。应该说,在新加坡工作的那段时间,让我有机会审视自己作为律师应有的社会责任,以及家庭的角色。
其实做个好律师,就是做个好人。能够坦荡地睡好每一个觉,躺下粘到枕头就能甜美入睡,说明你没有什么放不下的心事,那是很好的生活状态。再有就是,你会不会笑?你笑得出来吗?我一直认为,笑是最内心的表现,笑是由内而外的,你要是不真心笑 ,那个笑容是很尴尬的,很难看的。而反之,则如沐春风一般,让看到你的人都能为之一轻松的。我喜欢笑,常常自己会偷着乐,也很欣赏幽默笑话,经常和朋友们交换可爱的笑话和小段子,在工作之余开怀一笑。笑还是对自己的一种自信,没有满满的信心,一定是笑不出来的。只有对自己充满信心,对未来生活充满希冀,你才能开心快乐地做个好律师!●

 孙志祥: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律师。曾获上海市“三八红旗手“、上海市优秀女律师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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