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7日,上海律师公会旧址陈列馆开馆仪式在原卢湾区复兴中路301号隆重举行。作为中国近代史上人数最多、影响最大的律师同业组织,上海律师公会于1912年12月8日成立。陈列馆展出的1万多文字、30多件实物文献、近80张图片,全面生动地再现了上海律师公会的发展史和以沈钧儒、史良为代表的一批爱国律师积极推动中国民主法治发展的全过程。在100平方米的陈列馆里,上海律师公会会员证书、徽章、出庭的律师袍及辩护词等实物史料,首次进入公众视野。
陈列馆开馆至今,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参观者中除了有来自律师协会、政法院校、政府部门等各行各业的团队外,还有许多慕名而来的个人。上海市新执业律师颁证仪式也在这里举行。陈列馆里翔实的史料和文物、杰出的代表和事迹给参观者们生动地展示了当年那段鲜为人知的历史。人们耳边仿佛回荡着先驱们为维护国家尊严激浊扬清的慷慨陈词,眼前似乎又再现了老一辈律师们为保障弱势群众权益而奔走呼叫、亲历亲为的身影……
上海律师公会致力于推进近代中国民主法治和民族复兴,在中国近代史上占有特殊的地位,为什么它的旧址陈列馆直到去年才开馆?在中国社会的动荡变革中,上海律师公会及其旧址,又经历了怎样的变迁?带着这些问题,《上海律师》杂志走访了原卢湾区司法局局长翟世祺,期待从他那里一探究竟。
波波碌碌 功夫不负有心人
《上海律师》:作为律师的行政管理部门,原卢湾区司法局怎么会想到去探寻中国律师制度、上海律师发展的起源,去寻找上海律师公会旧址的?
翟世祺:上海是中国律师的最早发源地之一,而卢湾,在上世纪三四十年代,曾经居住着为数众多的法律界人士,沈钧儒、史良等著名律师都曾经在这里执业和生活。一次偶然的机会,我们得知,中国近代史上人数最多、影响最大的律师同业组织———上海律师公会的旧址就在卢湾,为探寻中国律师制度、上海律师发展的起源,传承发扬海派律师精神,培育当代律师文化,挖掘卢湾法治文化底蕴,同时也为2009年纪念恢复律师制度30周年活动做准备。于是,从2008年起,我们就开始了寻访上海律师公会旧址之旅。
《上海律师》:你们是怎么找到上海律师公会旧址的?
翟世祺:我们最初得到的关于上海律师公会历史的资料极其有限,根据这些资料得知,当年上海律师公会的办公场所位于贝勒路572号,而贝勒路就是如今位于原卢湾区境内的黄陂南路。于是,我们派出工作人员,携带照相机对黄陂南路相关路段的老建筑一一拍摄,并将拍摄的照片与仅有的一张律师公会办公用房老照片进行比对。但经过反复比对,并没有发现与老照片相似的建筑物。我们并不气馁,再进行了数周的实地寻访,但还是没有找到上海律师公会的办公场所。
正在寻找工作一筹莫展,几乎准备放弃寻找的时候,突然出现了转机。工商银行复兴路支行在准备翻修营业大楼时,通过翻阅尘封的城建档案发现,这栋楼就是当年上海律师公会的办公场所。工商银行随即将此发现通报给了所在的淮海街道,并表示愿意尽力保护这栋楼的原有风格,同时想借这栋楼的悠久历史来发掘和展示银行文化。
大楼所在地的街道在几周前就知道,我们在黄陂南路上寻找上海律师公会的旧址,因此,及时将工商银行提供的信息通报给了原卢湾区司法局。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啊。
《上海律师》:按理说,只要查找到门牌号码,就很容易找到旧址,可为什么近在眼前的旧址大楼,你们却要费如此大的周折去寻找呢?
翟世祺:这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大楼外观发生了变化。上海律师公会大楼建于1928年,楼高三层,为阿台科建筑风格。1929年10月,律师公会正式入驻该大楼办公,一直使用至1949年。解放后,已停止活动的上海律师公会将房产交给刚刚成立的中国新法学研究会上海分会,同年11月,新法学研究会上海分会将大楼移交给上海市人民政府,遂由银行使用至今。在实际使用中,楼层由3层加至5层,阳台、旋转大扶梯等也被拆除,楼貌特征完全改变。二是路名不一致,大楼位于黄陂南路和复兴中路的路口,现在所用的门牌号是复兴中路301号,而非黄陂南路,与贝勒路没有对上。
《上海律师》:旧址虽然找到了,但前面已提到,大楼所有权已经变更,要将大楼恢复到往日原貌不实际,但就此放弃又会让这段律师发展的痕迹重新磨灭,你们是怎样做到将旧址保护下来的?
翟世祺:旧址得到保护,是多方联手的结果。旧址的保护和工商银行的大力支持密不可分。当时,工商银行卢湾支行正准备重新装修复兴中路301号所在大楼,在得知办公大楼是上海律师公会旧址以及听取我们的建议后,工商银行决定在大楼的三楼专辟出100平方米的区域,用来建立上海律师公会旧址陈列馆。研究律师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专家学者和律师也对旧址保护工作投入了极大的关注,2009年7月10日,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大学、上海社科院历史研究所、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市律师协会和原卢湾区文保所等专业领域的专家集聚一堂,召开“上海律师公会旧址”文物保护专家论证会,会议对“上海律师公会旧址”的重要人文历史价值进行了肯定,并决定筹建“上海律师公会旧址陈列馆”。在多方努力下,“上海律师公会旧址”被正式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此外,因为上海律师公会的领导如沈钧儒、史良、沙千里等多为中国民主同盟的创始人和领导人,所以,在这项保护历史文物、留存民族记忆的工作中,民盟也给予了很大的支持。在2010年政协卢湾区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民盟卢湾区委提交提案《关于上海律师公会史料陈列馆展览和管理工作的建议》,建议“上海律师公会史料陈列馆”尽快开馆。
当然,旧址被保存和旧址陈列馆的开馆,更离不开原卢湾区委、区政府的关心和支持。在旧址被发现之初,区分管领导就积极参与到同工商银行协调的工作中,争取在旧址大楼中能划出区域建馆;在确定建馆后,区分管领导亲自参与建馆方案的制定,并到实地进行勘察和指导;区委、区政府也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陈列馆筹建进展情况汇报,并建立专项经费保障陈列馆的筹建。还有,市司法局也在保护过程中对我们进行了及时有益的指导,给我们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寻寻觅觅 先贤风采再展呈
《上海律师》:据我们所知,“上海律师旧址陈列馆”是中国国内首家律师史料陈列馆。首家就意味着没有任何经验可以借鉴,而且建馆需要丰富的史料和实物予以支撑。可从决定建馆到陈列馆正式落成,你们大概也就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这一切你们是怎么做到的?
翟世祺:你们说的很对。建立一个陈列馆需要大量的史料和实物支撑,这个过程的确非常艰苦。在筹建陈列馆的过程中,我们要越过“三座大山”。
第一座大山:史料的搜寻、筛选和整理。在决定筹建陈列馆之初,我们掌握的资料非常有限,只有几张代表律师以及一些老房子的照片。而我们所有的资料,都是依据一本书———上海社科院陈同教授的《近代社会变迁中的上海律师》,这成为我们按图索骥查找相关史料最重要的参考文件。但是,有关律师历史的档案存放是散在的、不系统的,因此,我们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时间在上海图书馆和上海档案馆查找。我们特地邀请上海社会科学院的程维荣老师和陈同教授,在上海图书馆和上海档案馆内查询了几千卷相关档案材料。然后,区司法局律工科的同志再从几千卷相关档案中筛选、整理出建馆所需的材料。
第二座大山:实物的收集。为了收集更多的馆藏展品,我们采取了“全面撒网,重点捕鱼”的策略。
一方面,通过《法制日报》、市律师协会网站、卢湾有线台、卢湾报等媒体向社会发出了上海律师公会实物征集启示。另一方面,我们将实物征集的重点放在了沈钧儒、史良、沙千里、张志让、吴凯声等著名律师后人的身上。
沈钧儒,“七君子”事件的代表人物,也是新中国首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作为上海律师公会的重要人物,在筹建之初所获得关于沈钧儒的历史物品只有文字史料。经过多方打听,了解到沈钧儒的外孙———范苏苏(范长江之子),生活居住在北京。我们到北京拜访了范苏苏,并由此联系到了沈钧儒的孙女沈松、孙子沈宽和孙媳妇周秉德(周恩来侄女)。他们对此事非常支持和热心,捐赠了一些沈钧儒身前的照片、沈钧儒日常工作中使用的公文包,同时指出中国国家博物馆内有沈钧儒的系列收藏品。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沈宽的介绍和帮助下,我们得到了国家博物馆的支持,复制了沈钧儒当年穿着的律师袍、佩戴的徽章、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任命书和“七君子”题词的扇面。以上大部分物品在国内均是首次展出,成为我们律师公会旧址陈列馆的珍贵馆藏。
史良,建国后第一任司法部长,为“七君子”之一,曾经担任上海律师公会常务理事和执行委员。2010年4月15日民盟上海市委举行了纪念史良同志诞辰110周年活动。我们被邀请参加了纪念活动。非常巧合的是,史良的女儿史小红也参加了此次纪念活动。当我们将筹建上海律师公会旧址陈列馆一事告知史良的女儿史小红和女婿刘硕(时任民盟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后,他们均表示非常支持,随即捐赠了数张史良的工作照和生活照。
吴凯声曾是上海大名鼎鼎的大律师,在民国外交史上也留下了他的名字,作为上海律师公会的会员,曾经为陈赓将军担任辩护律师。由于吴凯声的国民党身份,关于他的史料和实物非常有限。经过多种渠道打听和走访,我们了解到吴凯声的儿子吴立岚是上海华东师范大学著名的心理学教授。吴立岚教授得知上海律师公会旧址陈列馆将要展出吴凯声的生平事迹后,非常高兴,当即捐出了非常珍贵的吴凯声私人照片、当年使用的拐杖和衣物。他同时告诉我们,吴凯声非常喜欢他的孙子吴征。吴征和爷爷吴凯声有着同样的法国留学经历,而且和爷爷吴凯声在一起居住了很长一段时间,是吴凯声最宠爱的孙子。吴征是阳光媒体集团创始人。他的夫人是著名节目主持人杨澜。我们到北京拜访了吴征先生和杨澜女士后,吴征先生非常慷慨地捐出了吴凯声当年撰写的《中国立宪问题》和《中国政府的外交政策及对不平等条约的审视》两本法文专著复本。其中,《中国立宪问题》是第一本用法文向法国人介绍中国宪政制度的论文,现被法国国家图书馆收藏。
去年,时逢世博会召开,按规定我们是不能离开上海的。但是为尽快收集到实物建馆,为体现我们的诚意,在区委、区政府的特批下,我们三上北京拜访名律师后人。那个过程虽然很累很辛苦,但结果却是值得的。
第三座大山:陈列馆布展。陈列馆布展是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而为了和1912年12月8日这个特殊意义的时间相吻合,我们一开始就将2010年12月8日定为正式开馆时间。但由于收集和整理史料、实物的时间超出了计划,到最后留给设计、施工的时间只剩下不到2个月了,这让我们倍感压力。区司法局律工科的同志及分管副局长在那段时间内,除了完成日常性事务外,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都扑在建馆上,加班成为家常便饭,有几次甚至还工作到凌晨,可大家都没有埋怨,因为人人都觉得这是在做一件意义非常的事。
如何在100平方米的空间内尽可能完美地展示史料和实物,如何建成一个能够体现律师行业精神、符合律师职业定位、形式精致典雅的陈列馆,是我们亟待思考和解决的问题。我们走访一大、二大和团中央旧址纪念馆及龙华烈士陵园,学习这些优秀展馆的布展经验;邀请华东政法大学、社科院历史研究所、法学研究所等沪上法学、历史学、社会学方面的专家多次召开专家论证会,对陈列内容和建馆方案进行论证;区司法局内部对布展内容反复斟酌、精挑细选,二十余次修改陈列大纲内容……终于,在2010年12月7日,上海律师公会旧址陈列馆顺利举行了简朴而隆重的开馆仪式,沈钧儒、韩学章、吴凯声的后人还专程从北京、苏州赶来参加开馆仪式。12月8日,陈列馆如期对外正式开馆。
上海律师公会旧址陈列馆以“那一天———起点和发展、那一段———执业与活动、那一代———突出的代表”为线索,以文字、实物、图片的形式全面展示了上海律师公会的发展史。第一部分“那一天”———起点和发展,讲述上海律师公会的成立,办公大楼的变迁和律师公会的发展过程;第二部分“那一段”———执业与活动,反映律师公会经历的不同岁月中律师所承办的经典案例;第三部分“那一代”———突出的代表,展现律师公会中具有影响力的突出代表,并在新中国法制建设中继续发挥作用的律师。
继继绳绳 法制精神在传承
《上海律师》:陈列馆建立至今的情况如何?
翟世祺:上海律师公会旧址陈列馆从去年12月8日开馆至今,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参观者有律师、政法院校的师生和政府部门的公职人员,还有许多慕名而来的个人。其中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一位老人,他从新闻上看到上海律师公会旧址陈列馆建立的消息后就立即找来了。原来,老人的爷爷是民国时期的律师,也是当时上海律师公会的成员之一,爷爷希望孙子长大以后成为一名律师,逝世前将证书、铭牌交给了他,但老人最终没有实现爷爷的愿望,他一直觉得十分遗憾。今天,当他看到了上海律师公会旧址陈列馆,令他激动万分,精致的展馆内,熟悉的徽章、证书、律师袍,让他仿佛看到了当年爷爷孜孜工作的身影……他非常感谢卢湾区为上海律师公会旧址陈列馆建立所做的一切,并向陈列馆捐赠了爷爷的律师证书、铭牌等物品。老人希望通过陈列馆的展示,可以将爷爷这一代的律师精神传承和发扬光大。
《上海律师》:的确,上海律师公会旧址陈列馆的建立,对传承律师精神、促进律师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那对陈列馆的下一步的功能定位,你们又是如何考虑的?
翟世祺:今后,我们希望将上海律师公会旧址陈列馆建成研究、学习中国、上海律师发展史的教育基地;传承律师精神、培育律师文化的重要平台;促进国内甚至是国际律师行业交流沟通的主要渠道。今年,我们已和上海市律师协会合作,在陈列馆里举行了上海市新执业律师首次颁证仪式。此外,还计划与本市高校和律师学院合作开展第二课堂,帮助法学专业学生和新律师深入了解上海律师的发展史;制作陈列馆宣传画册、纪念徽章等衍生产品,吸引更多的社会公众来馆参观。
明年12月8日,是上海律师公会成立100周年纪念日,届时,我们将在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的指导下,以上海律师公会旧址陈列馆为平台,精心策划纪念上海律师公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进一步扩大上海律师公会旧址陈列馆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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