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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新疆律师协会涉外专家学者、律师人才库的公告

日期:2023-11-07    阅读:2,510次

为进一步落实好《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有关任务措施,助力高标准高质量自贸试验区建设,集聚高素质法律服务人才,优化新疆律师协会涉外专家学者、律师人才库,加快推进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新疆律师涉外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培养一批在专业领域、业务能力方面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法律服务人才,助力构建新疆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涉外专家学者、律师人才库入库条件

(一)专家学者

1.政治素质高,拥护中国共产党,自觉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2.从事涉外法律领域的法律教学、科研满3年,具有丰富的涉外法律教学或研究经验;

3.具备积极履行职责的意愿、专业知识、身体素质,有足够时间和精力自愿服务新疆涉外法律服务工作。

欢迎各省市从事涉外法律服务的专家学者申报。

(二)律师

1.政治素质高,拥护中国共产党,自觉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严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执业以来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3.执业满2年,以涉外法律服务为主要业务或者具有一定的涉外法律服务实务经验,熟练掌握至少一种外语,并基本可以作为工作语言;

4.具备积极履行职责的意愿、专业知识、身体素质,有足够时间和精力自愿服务新疆涉外法律服务工作。

欢迎各省市从事涉外法律服务的律师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开始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

(二)申报材料

1.专家学者

1)申请表(专家学者)(附件1);

2)从事涉外法律服务的法律教学、科研以及涉外法律服务的证明材料。

2.律师

1)申请表(律师)(附件2);

2)律师执业证;

3)职称、学历等证明材料;

4)相关专业资质证书、获奖证书等;

5)在境外学习工作、担任国内外仲裁机构仲裁员、或本人办理涉外业务的证明材料;

6)语言能力证明。

(三)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专家学者填写申请表(专家学者)后,附证明材料,以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xjlxyewubu@126.com邮件名称注明“专家学者申请涉外专家学者、律师人才库材料”。

2.符合条件的律师填写申请表(律师)后,将所需材料提交所在律师事务所(律师长期从事涉外业务,因故不能及时提交律所盖章的,注明原因,可后期补发盖章材料)。律师事务所认为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当予以推荐。律所盖章后,填写《新疆涉外专家学者、律师人才库汇总表》,会同申报人员的材料以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xjlxyewubu@126.com(律师个人直接报送的、没有盖章的不予接收)。

为全面掌握新疆涉外人才信息,请前期已入库的律师也请填写《申请表》。

 

三、选拔程序

(一)初试

通过专业、学历、工作经验、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简历筛选,完成初选。

(二)面试

全面考察参加面试者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择优选拔出人才库、后备人才库的候选人。

专家学者无须面试,外省市律师根据需要以视频方式进行面试。

(三)人才库名单确定和公布

候选人名单经批准后,结合律师日常执业工作生活中的表现,确定人才库、后备人才库名单。人才库、后备人才库名单最终会以通知方式向全区公布。

 

四、注意事项

联系人:张凤华  仵琳

联系电话:0991-3531586

电子邮箱:xjlxyewubu@126.com


 新疆律师协会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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