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第三十三条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这就是我们所称的“意定监护”制度。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该制度完整地纳入了进来。
目前,中国老龄化趋势越来越严重,中国发展基金会发布的报告预测,到2020年我国65岁以上人口将占总人口的14%。那么如何保障老年人的权益,更好地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是每个法律人应该关注的话题。意定监护的制度化、法典化无疑会有助于实现多方位老年人权益的保障,但不可否认的是:意定监护制度进一步落实还有很多难点问题需要解决,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为此,上海律协婚姻家事业务研究委员组织召开此次“意定监护法律实务”主题讲座。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2020年8月7日(周五)14:00-16:00
二、方式:腾讯会议线上会议
三、报名人数:300人(本市执业律师及实习人员)
四、课程内容及主讲人介绍:
(一)主题:意定监护法律实务
(二)主讲人:李辰阳,上海市普陀公证处公证员,中国公证协会公证培训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上海市公证协会业务和培训委员会委员。
(三)主持人:高明月,上海律协婚姻家事业务委员会委员、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复恩社会组织法律研究和服务中心理事、上海交大教育集团特聘讲师创合汇商学院、家族传承学术主任。
(四)嘉宾致辞
吴卫义,上海律协婚姻家事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上海海若律师事务所主任、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会员、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五、报名方式:
扫描下方二维码成功入群即为报名成功。讲座正式开始前,将在群内发布腾讯会议号等通知。
联系人:公维亮,上海律协婚姻家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干事(微信号:15216765388),请备注“姓名+律所+直播听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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