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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通知

2013年第二期远郊律师集中培训报名通知

日期:2013-06-09    阅读:11,267次

        为方便远郊律师参加集中培训,根据九届律师协会三次会议代表提案,按照市律师协会会长会议要求,律师学院定于6月27、28日在上海市政法人才培训中心(外青松公路7989号上海政法学院内)举办面向奉贤区、金山区、青浦区和松江区所属律所的执业律师的专题集中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13年6月27、28日(周四、五全天)。

        二、培训对象:奉贤区、金山区、青浦区和松江区所属律所的执业律师(恕不接受其他区县律师报名)。

        三、培训名额:150名(报名额满截止)。

        四、培训地点:上海政法人才培训中心(外青松公路7989号上海政法学院内)。6月27日上午7:30-8:30在九号线佘山站有班车接进培训中心,过时不候。可以自驾或在佘山站乘坐沪陈线或者青松线进中心。

        五、培训学时:16学时

        六、培训内容:房地产法律实务、动拆迁法律实务、劳动社保法律实务。

        七、培训方式:集中培训(律师学院统一提供食宿)

        八、报名办法:

        (一):填报《参训申请表》(见通知附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lsxy_peixun@126.com,标题注明“第二期郊区律师集中培训班”

        (二)经学院审核后向本人发送《参训通知》,学员凭《参训通知》参加培训,培训班不接受没有《参训通知》的人员参加培训。 

        (三)报名撤销:报名后因故不能参训的律师,应当与向律师学院请假,将请假的电子邮件发至lsxy_qingjia@126.com,说明不能参加培训的原因。对于报名成功而无故缺席培训的律师,学院将在本年度内不再受理其参加各类培训班的网上报名。

特此通知。

        附件:2013年第二期远郊律师集中培训申请表.doc

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学院

二〇一三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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