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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告

上海范仲兴律师事务所韩素梅人事档案办理退档通知
日期:2018-01-18    阅读:9,209次

上海范仲兴律师事务所:

        韩素梅的人事档案已于2012年12月17日寄到上海市律师事务服务中心(肇嘉浜路789号20楼;邮编200032;电话:64030000-143),至今无人前来办理,此人现已注销,请贵所人事管理人员尽快来我处为其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所需要材料:


1.退工单(红色联)

登录用退工网站(http://www.12333sh.gov.cn/ztg/index.jsp)办理用工后打印(加盖公章),或直接前往各职介所办理退工工后获得

2.律师事务所介绍信

律师事务所注明办理事由,盖章后方可生效。

3.委托档案转出函

由各司法局开具

 * 4.上海市律师事务所调入(出)人员备案表(2份)

通过“东方律师网”网上注册后,填写、下载、打印并盖章,携带至“上海律师事务服务中心”办理业务

 * 表格可在东方律师网-上海市律师事务服务中心-人事档案管理下载。 




责任编辑: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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